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研究院实验室X荧光光谱仪采购,招标人为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勘探开发研究院,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概况:大庆油田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勘探开发研究院(简称招标人)委托,就X荧光光谱仪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为:带量招标。确定中标厂家和价格,确定中标数量。招标人将选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并有履行合同能力的综合评价得分第1名的为中标人。
2.2中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截止之日止。
2.3交货日期:按合同签订的日期执行。
2.4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选商方式:用户依据招标结果选定供应商。
2.6 技术要求:见附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招标产品原产地在中国关境内制造商的(包含外国法人独资和台港澳法人独资和合资企业)或制造商指定的授权代理商的:
3.1.1投标人为具备招标产品生产能力制造商的,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3.1.2投标人为具备招标产品生产能力制造商指定的唯一授权代理商的,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投标人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3.1.2.1投标人为具备招标产品生产能力制造商指定的唯一授权代理商的,授权代理商需提供其代理品牌制造商(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招标产品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针对此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投标文件中提供授权书原件扫描件】
3.1.3投标人必须提供本次招标产品制造商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必须包含“X荧光光谱仪”(或“石油*仪器”或“石油*装置”“实验*仪器”)的“生产”(或“制造”或“加工”或“设计”或“研发”或“组装”或“开发”)任一字样(*代表0-多个字符,应为用来修饰、限定、说明名词或代词的品质与特征的定语),认证范围中产品名称可有前缀或后缀。【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投标文件中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以及开标当日在www.cnca.gov.cn上查询结果应均为有效】
3.2投标人为招标产品原产地在中国关境外制造商指定的授权经销商的:
3.2.1授权经销证书由招标产品制造商出具的,需提供制造商的注册证书扫描件或许可证扫描件等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并提供中文译本,还需提供其经销品牌的制造商针对此项目的唯一授权经销证书扫描件;【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即可】
3.2.2授权经销证书由招标产品制造商国内总代理或驻国内办事处或代表处出具的,应提供制造商国内总代理或驻国内办事处或代表处与招标货物制造商的隶属关系证明扫描件并提供中文译本;(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隶属关系证明原件扫描件,需招标货物制造商签字或加盖公章,并加盖国内总代理或办事处或代表处公章)
3.3投标人必须提供具有法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2022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招标公告发布当日)有效合格的本次招标产品:X荧光光谱仪的检验(检测)报告,检验(检测)报告项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外电源波动1%时,输出波动,且数据应满足或优于技术规格书要求。检验(检测)报告中产品名称必须与招标货物名称相同或实质上相同,如名称不同实质相同应出具说明文件,由评标委员会判定是否一致;检测项目名称须相同或实质上相同,如检测项目名称不同实质相同应出具说明文件,由评标委员会判定是否一致。投标产品制造商的名称、报告(证书)中生产(制造)单位名称必须一致(以投标文件中投标人提供有效的报告原件扫描件为准)【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投标产品的检验报告或检测报告原件扫描件,并出具报告(证书)的检验检测机构官方网站查询截图。】【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相应检验(检测)服务费发票原件扫描件和相应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http://www.chinatax.gov.cn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查验截图,发票开票日期与检验(检测)报告出具日期一致】
3.4投标人所投货物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技术规格书的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中技术条款响应/偏离表需逐条响应技术规格书中技术条款要求,技术条款响应完全复制粘贴技术规格书中内容的予以否决。
3.5投标人须在结构化的商务报价表或物料明细表的备注栏中填写其投标产品的品牌及规格型号。
3.6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发现投标人有以上失信行为的应截图保存。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25日09:00:00至2024年10月31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ebidmanage.cnpcbidding.com)在“可报名项目”中查找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及支付费用,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
②“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首页——操作指南——“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人操作视频”。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可在工作时间咨询电子招标运营单位,咨询电话: 4008800114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200 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者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凡支付成功的,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将以电子发票形式开具,电子发票开票信息及推送电子发票的手机号和邮箱均默认为“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初始录入信息,若以上信息有误请开标前在平台中修改为正确信息,招标机构将于开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发送电子发票至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预留手机号及邮箱。资料费电子发票咨询电话0459-5395380纸质发票领取电话:0459-5199155。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此次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投标人需登陆“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主页找到“Ukey申请”,申请审核通过后,通过电子招标运营单位远程办理或昆仑银行营业厅现场办理;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4年11月07日09:00:00分(北京时间)。
5.3网上开标地点: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现场开标地点:大庆油田招标中心开标大厅(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路552号)。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人员请携带相关证明及证件准时参加。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提交审查资料原件。
5.4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支付 2万元(大写:贰万元整)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向“保证金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汇入昆仑银行指定账户后,投标人须进入项目主控台,将投标保证金分配至本项目(标段),方为投标保证金递交成功。(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开户行名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行号:313265010019;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发布,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大庆油田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路552号
联 系 人:杨洁
联系电话:0459-5181087
招 标 人: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勘探开发研究院
联 系 人:解钊
联系电话: 0459-5508045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