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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油2024年大庆油田二级物资集中招标不饱和聚酯树脂招标公告

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2024-11-19 09:07
 

2024年大庆油田二级物资集中招标不饱和聚酯树脂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4WZGK4259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概况:大庆油田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大庆油田物资公司建筑材料分公司(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主要是油田二级单位所需的不饱和聚酯树脂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为定商定价招标。只确定中标人和中标价格,不确定供货数量。招标人将选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并有履行合同能力的综合评价得分第1名的为中标人。

 

2.2 中标结果有效期:到下次招标为止,最长至2027年01月15日。

2.3 交货日期:以用户实际需求的日期为准。

2.4 交货地点:用户指定地点。

2.5 选商方式:用户依据招标结果选定供应商。

2.6 技术要求:见附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具备招标货物生产能力的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唯一代理商;

1.1、投标人是招标货物制造商的:

1.1.1、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1.1.2、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必须包含“不饱和聚酯树脂”或“合成树脂”的“生产”(或“加工”或“制造”或“研发”)字样,认证范围中产品名称可有前缀或后缀。【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投标人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证书签发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前,不含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查询截图(查询网址:www.cnca.gov.cn)】

1.1.3、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必须包含“不饱和聚酯树脂”或“合成树脂”,许可范围中产品名称可有前缀或后缀。【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投标人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原件扫描件(证书签发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前,不含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1.2、投标人是招货物代理商的:

1.2.1、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1.2.2、投标人必须提供授权制造商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授权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1.2.3、投标人必须提供授权制造商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必须包含“不饱和聚酯树脂”或“合成树脂”的“生产”(或“加工”或“制造”或“研发”)字样,认证范围中产品名称可有前缀或后缀。【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授权制造商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证书签发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前,不含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查询截图(查询网址:www.cnca.gov.cn)】

1.2.4、投标人是代理商的必须提供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货物生产制造商的唯一授权函(授权函必须体现招标项目名称,授权人必须是制造商,必须提供授权制造商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便现场核实;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授权函原件扫描件。);

1.2.5、投标人必需提供所代理制造商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必须包含“不饱和聚酯树脂”或“合成树脂”,许可范围中产品名称可有前缀或后缀。【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所代理制造商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原件扫描件(证书签发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前,不含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2、同一制造商和其授权的代理商或同一制造商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授权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3、投标人必须提供生产制造商的具有法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2022年以来(含)招标明细中(序号:1-5,共5项)产品的有效的合格的检验报告或检测报告,检验或检测项目包括:1.拉伸强度、2.弯曲强度、3.拉伸模量、4.弯曲模量,所有检验参数必需满足技术要求:【所提供的报告中制造商名称必须和投标人(或投标人所代理制造商)名称一致。】;【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投标人的检验或检测报告原件扫描件(或电子件)及对应发票原件扫描件(或电子件),以及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查验截图,并提供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www.cnca.gov.cn)该报告查询截图】

4、投标人必须提供生产制造商的具有法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2022年以来(含)招标明细中(序号:6-7,共2项)产品的有效的合格的检验报告或检测报告,检验或检测项目包括:1.拉伸强度、2.弯曲强度、3.拉伸模量、4.弯曲模量、5.质量变化率,所有检验参数必需满足技术要求(质量变化率需要满足浸泡在40℃10%氢氧化钠溶液中240h以上):【所提供的报告中制造商名称必须和投标人(或投标人所代理制造商)名称一致。】;【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投标人的检验或检测报告原件扫描件(或电子件)及对应发票原件扫描件(或电子件),以及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查验截图,并提供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www.cnca.gov.cn)该报告查询截图】

 

5、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

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

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

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

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

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并保留查询截图存档。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19 10:00:00至2024-11-26 2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ebidmanage.cnpcbidding.com)在“可报名项目”中查找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及支付费用,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

②“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首页——操作指南——“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人操作视频”。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可在工作时间咨询电子招标运营单位,咨询电话: 4008800114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200 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者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凡支付成功的,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将以电子发票形式开具,电子发票开票信息及推送电子发票的手机号和邮箱均默认为“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初始录入信息,若以上信息有误请开标前在平台中修改为正确信息,招标机构将于开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发送电子发票至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预留手机号及邮箱。资料费电子发票咨询电话0459-5395380。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此次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投标人需登陆“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主页找到“Ukey申请”,申请审核通过后,通过电子招标运营单位远程办理或昆仑银行营业厅现场办理;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4-12-11 09:00:00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4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招标机构将收取投标人50万元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向“保证金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汇入昆仑银行指定账户后,投标人须进入项目主控台,将投标保证金分配至本项目(标段),方为投标保证金递交成功。(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开户行名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行号:313265010019;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注: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昆仑银行后,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将相应额度的资金划入对应标段(包),否则由此产生的投标保证金无法确认的风险自负。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大庆油田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路552号

联 系 人:王嘉媛

联系电话:0459-5727370

 

招 标 人:大庆油田物资公司建筑材料分公司   

联 系 人:孙洪建

联系电话:0459-5727273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附件:附件++销售业绩汇总表 (1).docx
附件:技术要求.pdf
附件:投标人注意事项20240407 (10).doc
附件:物料明细(含税).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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