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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油独山子石化公司塔里木120万吨/二期乙烯配套绿色低碳示范工程二氧化碳捕集装置引风机招标公告

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2024-11-21 09:14
 独山子石化公司塔里木120万吨/二期乙烯配套绿色低碳示范工程二氧化碳捕集装置引风机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石化分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本次引风机采购招标项目由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组织,招标人为: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本工程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独山子石化公司塔里木120万吨/年二期乙烯项目及配套绿色低碳示范工程项目由中石油投资建设,项目位于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上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石油石化产业园。

独山子石化公司塔里木120万吨/年二期乙烯配套绿色低碳示范工程项目(简称绿色低碳项目),与塔里木二期乙烯项目作为一个有机整体,一体化设计、建设、运营和管理。本项目新建二氧化碳捕集装置、PSA氢气提纯装置和空分制氮装置,利用氢气、氮气合成液氨,与CO2生产尿素,实现塔里木二期乙烯裂解炉烟气CO2近零排放,打造绿色低碳示范工程,配套建设分析化验、空分、循环水场、除盐水及凝液精制站、高架火炬、液氨罐区及其他全厂性公用工程等。《独山子石化公司塔里木120万吨/年二期乙烯配套绿色低碳示范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己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批复,项目可研批文号:石油股份计划【2024】73号;项目基础设计已获批复,文号:石油股份炼化新材料【2024】167号。

2.2、招标范围:

序号

位号

设备(材料)名称

数量

备注

1

121-K-1101

引风机

1

 

2

121-K-1201

引风机

1

 

合计

2

 

 

 

2.3、技术要求:详见请购(MR)文件;

2.4、交货期:2025年8月31日;

2.5、交货地点: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上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石油石化产业园。

2.6、质保期:质量保修期自项目业主向买方签发“中间交接证书”之日起24个月,如果由于买方责任而影响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或性能考核,则质量保修期不超过最后一批货物抵达装置现场且经检验合格后的36个月,以先到为准。           

2.7、报价方式及组成:投标报价为总价报价,需含13%增值税、全部运费及杂费、产品包装费、现场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报价文件中应有各个位号引风机的分项报价表,同时具备电动机、密封、润滑油站、变频器和随机备件、两年备件(不计入总价)、专业工具等的分项价格表。

2.8、货款支付时间及方式:

第一次付款:预付款

合同生效后, 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以下文件并确认无误后三十(30)个工作日内,买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预付款。

1) 召开开工会并签署会议纪或双方确认生产制造计划/检验试验计划(ITP);

2) 卖方付款申请表;

3) 卖方文件清单(VDL);

第二次付款:进度款

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以下文件并确认无误后三十(30)个工作日内,买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的进度款。

1)满足深度要求的返资条件并经买方确认签字;

2)卖方付款申请表。

第三次付款:发货款

发货前1个月内,收到卖方提交的以下文件并确认无误后,买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发货款;

1) 相当于合同总额35%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 发货申请及计划;

3) 卖方付款申请表。

第四次付款:到货款

在合同货物全部按期、按量交付至合同指定地点,收到卖方提交的以下文件并且确认无误后三十(30)个工作日内,买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的到货款。

1) 相当于合同总额65%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 卖方付款申请表;

3) 买方现场代表签发的随机文件收到证明;

4) 买方现场代表签字的所有货物的到货证明;

5) 买方签发的货物现场开箱检验合格证明。

第五次付款:随机资料款

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以下文件并确认无误后十五(15)个工作日内,买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的随机资料款。

1) 按照承诺书规定的随机文件(含数字化交付资料);

2) 卖方付款申请表;

第六次付款:开车款

货物在现场安装调试完成并合格,且设备通过性能考核,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以下文件并确认无误后三十(30)个工作日内,买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5%的开车款。

1) 买方、卖方和最终用户代表签署的设备验收报告;

2) 卖方付款申请表。

第七次付款:文件整改预留金

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以下文件并确认无误后三十(30)个工作日内,买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的文件整改预留款。

1) 卖方提供的随机资料(含数字化交付资料)经买方和业主方确认通过;

2) 卖方付款申请表。

第八次付款:质保金

卖方在质保期内应积极配合处理所供货物的质量问题,所供货物的质保期到期合格后,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以下文件并确认无误后三十(30)个工作日内,买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的质保金。

1)卖方付款申请表,一(1)份原件 一(1)份复印。

2.9 其中标段(标包)划分 1。

2.10 标段(标包)最高投标限价:1200万元人民币(含税含运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执行“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要求的企业,只需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其它类型法人须提供政府相关机构出具的登记证书复印件。

3.1.2 投标人如具有中国石油合格供应商资格,其准入资格须在有效期内且供应商状态及拟投标的产品状态为“正常”,其它均为无效。  

3.1.3 投标人须为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或贸易商投标。

3.2 财务要求: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资不抵债等状态。投标人需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根据所报2023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拒绝。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如所附数据因模糊不清、遮盖等无法读取的,将视为无效报告。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或数据不清楚的投标将被否决。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十年(2014年1月1日以来)应具有中国大陆范围内功率大于等于2000kW(配置滑动轴承),至少2台成功运行2年及以上的离心式引风机供货业绩。

投标人须提供业绩表及业绩证明资料,未按照要求提供业绩表和业绩证明资料的业绩为无效业绩。业绩表应包括所供项目名称、合同号、所供产品名称、材质及型号规格、数量、合同签订时间、用户名称、用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供招标人核实。框架协议和战略协议有实际供货的方可属于有效供货业绩。如果合同文件中无法体现符合业绩要求的招标物资的特征,还需提供相应的技术要求或技术协议或技术附页等。业绩证明资料为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封皮、分项供货价格清单(可覆盖价格)、双方盖章页】,提供最终用户盖章的成功运行2年的证明文件。

3.4 信誉要求(需提供网页截图):

3.4.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4.3 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为准(wenshu.court.gov.cn);

3.4.4 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5 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投标人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4.6 投标人不得被纳入到集团公司级“三商”黑名单(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公示为准)。

3.5 承诺要求:

3.5.1投标人须书面承诺:设备必须由主机制造工厂自身完成组装,不允许委托公司内其他工厂以及第三方企业进行。投标人所提供的主机要求在报价中明确标出制造工厂名称。

3.5.2投标人须书面承诺:所投标产品及配置完整且无缺项,在功能上完全满足应用要求,供货范围和工作范围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供货商对投标产品的整体性能保证负责,无论何时发现缺项和错项,投标人都必须无条件无偿补足。

3.5.3投标人须书面承诺:所提供设备为本项目所设计制造全新设备。

3.5.4投标人须书面承诺: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所供产品未发生质量事故或安全运行事故。未提供承诺书或隐瞒不报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5.5投标人须书面承诺: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所供产品在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中石油企业质量监督抽查和质量问题通报中均未出现质量问题(复查合格的,可予以接受)。未提供承诺书或隐瞒不报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5.6投标人须书面承诺:为达到MR文件中要求的对采购标的整体性能要求,招标人所提出的合理设计变更,合同价格不变。投标人提供的合同范围外服务人工日价格不变。

3.5.7投标人须书面承诺:按招标人数字化交付的要求执行。

3.5.8投标人须书面承诺: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返资时间及深度提供相关图纸及资料。

3.5.9投标人须书面承诺:所有设备及主要材料的分供商须满足建设方关于物资分供商的规定和要求,且不再提出因建设方分供商与投标人分供商选择不一致而产生的价格差异所导致的合同变更。

3.5.10投标人须书面承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5.11 投标人须书面承诺: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投标人无因投标产品的质量或安全环保问题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质量健康安全环保部通报(复查合格的,可予以接受),且投标人在最近五年内不得发生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否则投标将被否决。五年的时间认定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追溯五年,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的落款时间为准。

3.5.12 投标人须书面承诺: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未被列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或被列入黑名单但已恢复交易资格。

3.5.13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应保证:整机设计的寿命不少于20年(不含易损件)、

正常连续运转时间不少于5年。

3.5.14 投标人须承诺,满足招标文件中合同模板相关要求。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1 月 20 日 17 时至 2024 年 11 月 25 日 17 时内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 元,售后不退。

4.3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4.3.1 网上报名:登陆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选择本招标项目进行在线报名。若首次参与投标报名请在交易平台进行投标人注册,并办理投标人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 有关交易平台注册、报名、提交等操作问题可参考“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也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 4008800114 语音回复:电子招标平台。购买成功,潜在投标人即可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机构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3.2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仅支持个人网银支付,并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4.3.3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另外,请在开标前及时在平台上更新确认开标书费和代理服务费发票的相关开票信息,开标后招标机构工作人员直接按照平台上的信息进行开票(投标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开户银行名称、开户行账号、联系地址和电话等信息),如信息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接受重新开票。

4.3.4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或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3.5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联系。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5.2 交易平台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11 日 9 时 00 分,潜在投标人应在不迟于投标截止时间内,将电子投标文件提交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到网速影响,建议于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完成电子招标平台电子版投标文件的递交)。请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下载投标人用户手册,并按照相关操作要求完成投标文件提交操作,至投标截止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投标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20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昆仑银行托管方式。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需先在系统内进行保证金递交的操作。投标人须先在线下汇款足额保证金金额至昆仑银行的投标人账户,然后在本系统内操作将项目保证金金额从昆仑银行投标人账户中进行锁定。

昆仑银行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开户银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开户行行号:313265010019

帐 户 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7.开标

开标时间(北京时间): 2024 年 12 月  11 日 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21号

邮    编:100037

联 系 人:田炜

电    话:010-68395338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21号

邮    编:100037

联 系 人:董珊

电    话:010-68395334

电子邮件:dongshan01@cnpc.com.cn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

咨询电话:4008800114

根据语音提示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接至人工座席)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202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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