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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长距离清管器等物资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2022-01-18 09:05
 招标公告

西南油气田分公司长距离清管器等物资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南油气田分公司长距离清管器等物资集中采购公开招标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西南油气田输气管理处,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西南油气田分公司长距离清管器等物资集中采购

2.2 招标范围及数量:适配公称直径DN150到DN1200的中长距离管道的机械清管器(产品8位码:22990901)、配套发射机(产品8位码:22990902)、配套接收机(产品8位码:22990903)及备件耗材(产品8位码:22990907)。具体使用方、采购类型、采购频次、采购量以实际采购需求的发生为准。(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注:预估数量仅供投标人参考,不作为签约依据。

2.3 商务计价方式:人民币,固定单价,国内指定地点交货价,含运输费、运输保险费、包装费、售后服务费等所有费用,不含增值税。(本次招标为框架招标,按照单价的计价方式进行定商定价)

2.4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设置单价最高限价,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任一单项价格超过所对应单价最高限价的投标将予以否决。

2.5 交货地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川渝地区各使用单位指定地点,包括零星少量的订单送货至各使用单位场站。

2.6 交货时间:接到订货通知之日起50天内交货,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2.7 付款条件:

1)按照双方约定的交货批次验收合格并经甲方发出或使用单位领用后,乙方向甲方提供结算价款总额所涉及的发票和相应交货验收等资料办理结算。甲乙双方约定一个结算账期为 3 个月。账期后第一个月的15号前为办理上一账期的结算时间,每年12月15号为办理已发生账期的最终结算时间。由乙方汇总一个结算账期内符合上述条款约定的结算资料向甲方办理结算。乙方未办妥的结算可在下一个账期的结算时间内办理。乙方办完结算手续后的 3 个月内,甲方分批次或一次性付清该笔货款。

2)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或额度不超过该笔货款70%的商业汇票。

2.8 技术要求:详见《长距离清管器等物资技术规格书》

2.9 质量保证期:12个月(自交付买方之日起),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执行“三证合一”改革的投标人,无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只需提供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次招标只接受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代理商与被代理的制造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均将被否决。投标人为代理商时,必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品牌唯一授权证明文件且在有效期内(所有投标产品均为同一制造商)。同一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货物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加本次投标,出现多家代理商代理同一制造商同一品牌货物时均将被否决投标。

*4、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19001或ISO 9001)(代理商应提供其代理的产品制造商的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投标人必须完全响应《长距离清管器等物资技术规格书》中“*”条款。描述为:投标人应满足《长距离清管器等物资技术规格书》书中的*号条款并逐条响应。响应方式为:投标人应对照需响应的条款逐条说明其资质、证书、投标产品参数等,不能以“满足”、“同意”、“优于”等笼统语言进行响应。

*6、业绩要求:

1)投标产品(直板、蝶形、直碟混合机械清管器三类清管器均具备)在国内外天然气管道清管应用不少于3年,提供清管(包含验证清管及检测)现场服务合同、用户证明,或清管产品销售合同、发票和用户证明等证明材料(如为国外使用业绩,需提供合同相关页和用户证明等证明材料);

2)投标产品(合同签订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用于天然气管道清管业绩累计运行里程不少于1000 km,提供清管(包含验证清管及检测)现场服务合同、用户证明,或清管产品销售合同、发票和用户证明等证明材料(如为国外使用业绩,需提供合同相关页和用户证明等证明材料),其中用户证明包含直板、蝶形、直碟混合机械清管器在天然气管道单次清管运行距离100km以上的用户证明文件至少各1项(以上三类用户证明可以共用一份文件,但必须能够清晰证明三类清管器的使用情况);

注:投标人为制造商的,投标产品生产单位名称与投标人一致的业绩为有效业绩;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投标产品生产单位名称与被授权制造商名称一致的业绩为有效业绩。

*7、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中“代储代销承诺函”和“常设保证金承诺函”的格式提供承诺(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8、投标人应满足以下信誉要求:

*8.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8.2、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在和招标人历史合同履约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

*8.3、投标人在开标当日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开标当日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8.4、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以上8.1-8.2条款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8.3条约定要求以开标当日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专业机构协助评标委员会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资质、资格强制要求的政府发证机关官方网站方式核查投标人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2年1月17日17:30 至2022年1月24日23:59,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2.  
  3.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银转账或电汇模式,网银转账或电汇交款单位名称和开发票单位名称必须一致,不接受个人汇款。投标人应确认投标单位名称、单位地址、税号、开户银行、账号等开票信息准确无误,因投标人原因导致的开票信息错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电汇或网银转账,须填写汇款附言:“ZY21-XN129-WZ462-标书费”。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3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前2项工作后,将填写完的“标书费开票信息表”和“付款凭证”发送至招标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招标机构工作人员确认标书款到达指定账号后将在网上解锁,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发送邮件时请备注邮件主题为:ZY21-XN129-WZ462-购买标书-潜在投标人全称

若仅向银行转账,未向招标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发送“标书费开票信息表”和“付款凭证”,由此带来的不利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5.1.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2年2月1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电汇或企业网银支付形式提交5万元人民币的资金作为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支付步骤:

1)将资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向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账号付款,付款成功后,将“付款凭证”和“保证金退还信息表”以邮件格式发送至招标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

2)投标保证金付款凭证的备注栏或摘要栏应标注上:“ZY21-XN129-WZ462-投标保证金”。

3)发送邮件时请备注邮件主题为:ZY21-XN129-WZ462-投标保证金-潜在投标人全称

若仅向银行转账,未向招标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发送“付款凭证”和“保证金退还信息表”,由此带来的不利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小关庙街6号403室

联   系   人:曹女士                                      

电        话:028-68233728                                      

邮        箱:czcyt@cnpc.com.cn  

                               

招标文件购买、投标保证金递交相关信息:

账 户 名: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银行账号:5105 0142 6208 0000 2922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二支行

开户行行号:1056 5100 2606

 

网站注册、U-Key办理及平台操作指导:

咨询电话:4008800114

交易平台运营机构: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能源一号网站邮箱:energyahead@cnpc.com.cn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西南分中心)

2022年1月17日

附件 物资需求一览表.xlsx 标书费开票申请新模板(2022).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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