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DC00144
中海壳牌惠州聚碳酸酯项目-自吸泵(35台)
中海壳牌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无
标段包信息
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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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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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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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办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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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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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DC0014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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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壳牌惠州聚碳酸酯项目-自吸泵(35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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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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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中海壳牌惠州聚碳酸酯项目-自吸泵(35台)
35台
2025年8月30日
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区中海壳牌惠州聚碳酸酯项目现场车板交货
中海壳牌惠州聚碳酸酯项目的建设性质为新建,本工程项目新建3套生产装置,包括24万吨/年双酚A装置(包括双酚A中间罐区)、22万吨/年碳酸二苯酯装置(包括DPC中间罐区)、26万吨/年聚碳酸酯装置(包括PC产品包装及仓库),并配套公用工程和辅助设施,包括新建循环水场、高盐废水处理设施、储运设施、联合控制室等。本次采购的35台自吸泵,分属BPA装置、DPC装置、PC装置及公用工程等装置。
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区
企业自筹
100%
已落实
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国境内须具有至少1个自吸泵的供货业绩(已完成供货),且同一个业绩合同中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单个合同业绩中自吸泵数量不少于15台;
(2)自吸泵为独立抽真空型式(非自吸罐),且数量不少于2台;
(3)额定流量不小于30m3/h、扬程不低于80m、且自吸高度不小于6m的自吸泵不少于2台。
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销售合同复印件(含相关技术附件,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合同签署时间、合同名称、供货数量、自吸泵的结构型式、额定流程、扬程及自吸高度等技术要求);
2)到货验收证明材料(收货单据或验收单或入库单或调试验收报告);
3)对应的发票复印件及其通过税务系统发票验真截图。
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1)单个合同业绩中自吸泵数量不少于15台;
(2)自吸泵为独立抽真空型式(非自吸罐),且数量不少于2台;
(3)额定流量不小于30m3/h、扬程不低于80m、且自吸高度不小于6m的自吸泵不少于2台。
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销售合同复印件(含相关技术附件,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合同签署时间、合同名称、供货数量、自吸泵的结构型式、额定流程、扬程及自吸高度等技术要求);
2)到货验收证明材料(收货单据或验收单或入库单或调试验收报告);
3)对应的发票复印件及其通过税务系统发票验真截图。
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否
2025-01-02 到 2025-01-07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https://buy.cnooc.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人需以公司账号采用银行汇款方式将标书款汇入指定账户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投标人通过个人账户汇款购买标书,汇款信息如下: 收款人名称: 中海壳牌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开户行信息: 中国工商银行惠州市石化区支行 联行号:102595602456 账号: 2008024519200307402 汇款说明:请备注“PCDC00144-购买标书款” 缴费后将汇款凭证电子版上传至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指定位置(并发至以下招标联系人邮箱),同时点击“收款方确认”,待招标人确认后下载招标文件。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200.0元
2025-01-23 09:00:00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https://buy.cnooc.com.cn)在线提交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https://buy.cnooc.com.cn)在线提交。
2025-01-23 09:00:00
本项目开标将在线进行,投标人可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的虚拟开标大厅参加开标。
(1)投标人必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门户首页>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相关操作详见《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门户首页>下载专区)。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系统将予以拒收。 (2)中国海油严厉打击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每个招标项目均对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MAC地址、IP地址、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查验。请各投标人高度重视投标工作,在本单位办公所在地、使用办公IP下载招标文件并自行独立编制、上传投标文件。 出现不同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MAC地址”内容任何一项一致的,将直接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被认定为“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供应商,将按照中国海油相关制度规定,对围标串标的投标人处于禁用两年及以上的处理,对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投标人处于禁用一年及以上的处理,处理期内不能参与新的投标活动。 评标结束后投标人可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进一步可通过投诉寻求行政救济,由行政监督部门做出认定。
联系方式
中海壳牌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区石化大道中426号惠州中海油大厦
黄涛
huangtao10@cnooc.com.cn
516086
0752-3681313
黄涛
0752-3681313
孙可可
0752-3681437
sunkk@cnooc.com.cn
汇款信息
中海壳牌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惠州市石化区支行
2008024519200307402
1.联行号:102595602456 2.请备注“PCDC00085-购买标书款” 缴费后将汇款 凭证电子版上传至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指定位置(并发至以下招标联系人邮箱),同时 点击“收款方确认”,待招标人确认后下载招标文件。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 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发布媒介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