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石家庄炼化绿色转型发展项目离心式压缩机\M2000~3000m3/min 入口0.127MPa 出口1.769MPa/丙烯(招标编号:NWZ250310-2315-066034) , 招标人为 中国石化物资装备部(国际事业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离心式压缩机\M2000~3000m3/min 入口0.127MPa 出口1.769MPa/丙烯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
1 | 石家庄炼化绿色转型发展项目 | /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1 | 离心式压缩机\M2000~3000m3/min 入口0.127MPa 出口1.769MPa/丙烯 | 1.000 | 台 |
2 | 离心式压缩机\B700~800m3/min 入口1.25MPa 出口1.36MPa/烃类 | 1.000 | 台 |
3 | 离心式压缩机\B1000~2000m3/min 入口3.0MPa 出口4.4MPa/氢气+轻烃 | 1.000 | 台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2)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1.2 财务要求。
(1)投标人应提供具备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并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近三年(2021、2022、2023)每年利润总额均小于0的否决。3.1.3 业绩要求。
(1)2020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以发票时间为准),投标人在聚丙烯装置中具有3台及以上同类工况且规格型号不小于本次投标机型的电机直联的循环气离心式压缩机组在两个及以上用户成功运行3年及以上的业绩。(同类工况:出口压力≥1.46MPa(A)) 2020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以发票时间为准),投标人在催化裂解装置中具有3台及以上同类工况且规格型号不小于本次投标机型的丙烯压缩机组在3家不同用户成功运行3年及以上的业绩。(同类工况:流量≥184104Nm3/h,丙烯摩尔体积%>99%,出口压力>1.7MPa(A)) 在2005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以发票时间为准),投标人在70万吨/年及以上规模裂解汽油加氢装置同类工况下至少有2台循环氢离心式压缩机组成功运行4年及以上的成套业绩(不包括改造和零部件业绩)(同类工况:机组开车工况分子量<2.75) 投标人提供相应的业绩表(至少包括项目名称、装置名称、机组名称、压缩机型号、流量、出口压力、分子量等信息)和业绩证明文件(包括技术协议签字页及关键参数页、合同签字页、对应发票,发票信息必须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业绩证明文件不清晰或未提供的予以否决。 其他业绩否决项条款与本条不一致的,以本条为准。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3.1.5 其他要求。
(1)满足本项目标的物的重大试验设备(超转试验台、低速和高速动平衡机、机械运转试验台等)、重大加工设备(数控加工中心、热处理设备等)以及重大检验设备(金相分析仪、显微硬度计、超声检测仪UT等)必须是自有设备,并提供自有固定资产编号及有效设备精度检验合格报告/记录等证明文件。(2)1.投标人提供设计制造方案和设计装配简图,参数指标及供货范围满足招标技术文件的要求 ,对于招标技术文件中带“★”号的技术要求为否决项,只要有一项不满足即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文件和投标资质会被拒绝。 2.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技术偏离表和商务偏离表,偏离表中应填写具体的偏离项目,如没有偏离项应填写声明无偏离,不接受未列入偏离表的任何偏离。(3)投标人应书面承诺以下内容(承诺需要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1.投标人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 2.投标人是有能力自行完成标的物设计、生产制造、系统集成、联机测试、售后服务及培训等全过程工作的制造商; 3.投标人负责全套设备的开箱验收、安装指导、现场调试、试运、联机测试、操作培训等人员服务及运行期间的备件供应保障; 4.投标人提供的标的物整体性能完整,无论何时发现缺项或漏项,投标人都必须无偿补足; 5.投标产品不涉及知识产权侵权纠纷; 6.在正常运行工况下,压缩机及驱动机最大轴振动值不超过25.4μm; 7.满足数字化交付要求。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5年3月6日9时30分 至 2025年3月12日9时3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投标人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请联系天津招标中心,联系人张伟璇。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
4.3 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3月26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5年3月26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购买招标文件后,尽快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填报并提交。
7.投标说明
请仔细阅读《招标文件补充说明(新电招).pdf》。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石化物资装备部(国际事业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招标中心
联系人: 李微微 联系人: 张伟璇
电 话: 0311-80862078 电 话: 022-58068998,如电话不通请发邮件
电子邮件: liww.sjlh@sinopec.com 电子邮件: wzzwx@sinopec.com
招标文件发布日期: 2025年 3月 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