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招)中国石化第一期监测换热器框架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招)中国石化第一期监测换热器框架招标(WZ20220510-3833-4907-B1)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监测换热器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实验装置
|
200.00
|
台
|
包1-监测换热器
|
||||
2.3 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应同时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或等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或等同)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或等同) 3.1.7 监测换热器须采用COSASCO 9030PLUS或同等监测能力的在线腐蚀速率仪,监测精度达到0.254μm/a,量程为0.25μm/a~25000μm/a。 3.1.8 供应商的同类产品在近三年内石油化工系统同类装置运行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和安全责任事故。 3.1.9 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有能力自行完成监测换热器成套设备生产制造、安装、测试、售后服务及培训等全过程工作。投标人应承诺负责外购设备的安装、调试、系统总成、试送开车、长期运行服务及备件供应保障。 3.1.10 供应商在中国石化系统的同类监测换热器业绩不少于1套(满足中国石化Q/SH 0725.1标准,提供合同复印件及发票和配套技术协议)且成功运行至少6个月以上,提供至少1家最终用户的使用效果评价,评价内容包括设备应用地点、时间、设备组成及型号、运行效果,要写明使用单位及联系人(需主管部门或使用部门盖章)。要求产品可靠性高,操作维护方便,严禁贴牌生产。 3.1.11 供应商所提供技术方案需满足《循环水处理效果监控方法 第1部分:监测换热器法》(Q/SH 0725.1)标准中为“应……”的全部强制条款。 3.1.12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申请投标。如出现同时投标的情况,该多名申请人将同时被拒绝参加本项目投标。 3.1.13 其它技术否决项详见招标技术文件。提供的产品能满足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并对招标技术文件中所有★项条款逐条按要求做出具体响应,★项只要有一项不满足,否决投标。 3.1.14 投标人承诺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一个月内申请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三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评价。未履行承诺的供应商,纳入投标不诚信记录,在新一轮招标中给予扣分。 3.1.15 货到验收合格并且相关票证验收合格后90日内付款95%,质保期满后30日内付质保金5%. 3.1.1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7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4月19日 8:00时至2022年4月25日 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0元,售后不退。 4.3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5月10日09:00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2年05月10日09:00 开标地点:中石化天津招标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和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上发布。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2年05月10日09:00前与招标联系人联系,技术咨询请与技术咨询联系人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的形式)。 6.3其他投标说明: (1)本项目为电子CA标,首次参加的投标人,请尽快向网站购买U-KEY,并下载标书制作软件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和编制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网站说明。购买CA数字证书、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模拟解密、网站网页问题以及相关系统软件操作,请咨询400-8198786;标书费支付、保证金支付出现问题,请咨询95388-5。 (2)购买标书须通过本招标公告网页最下方“我要投标”直接支付标书费,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标书一经售出,不予退还。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第一次招标已购买的投标人,一般可免于支付重新招标的标书费,但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期内进入系统完成报名方可直接下载标书。保证金支付须按标(包)分开支付至对应的广发银行账号。识别第一次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不需要招标人勾选。 (3)请在开标前提前上传加密的技术和商务电子标书,无特殊说明的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和 U盘。无特别通知的各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投标,但需安排授权代表在线处理解密及答疑等相关事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撤销投标。 (4)注意事项: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有其他疑问的,应在接到澄清后按照澄清规定的时间向招标机构提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本次投标的,须在售卖截止后3日内将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函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证明截图发至项目投标咨询联系人邮箱,如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放弃投标函并且不参与投标的,影响招标人采购进度,相关投标人将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 7. 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国事天津招标中心
|
|||||
地 址:
|
天津市大港区上古林西
|
地 址:
|
天津市南开区融汇广场A座37层
|
|||||
邮 编:
|
300000
|
邮 编:
|
300100
|
|||||
联 系 人:
|
尹学亮
|
联 系 人:
|
宋文亮
|
|||||
电 话:
|
15822761205
|
电 话:
|
022-58068906
|
|||||
电子邮件:
|
yinxueliang.tjsh@sinopec.com
|
电子邮件:
|
wzsongwl@sinopec.com
|
|||||
2022年4月19日
|
||||||||
・
中石化天津分公司烯烃部聚乙烯装置ALL-PE工业化示范改造项目密度梯度仪招标公告
化工仪器招标 2024-07-24
・
中石化天津分公司丙二醇公开招标公告
化工原料类招标 2024-07-08
・
中石化天津分公司2024年炼化三剂集中招标制硫酸用钒催化剂招标公告
化工原料类招标 2024-07-03
・
中石化天津分公司烯烃部聚乙烯装置ALL-PE工业化示范改造项目密度梯度仪招标公告
化工仪器招标 2024-0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