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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石油销售(江门)沧江南加氢站加氢设备招标公告

中国海洋石油招标投标网2022-07-06 08:42
 项目编号:
HNSCDC08062HN
中海石油销售(江门)沧江南加氢站加氢设备
中海油江门能源有限公司

标段包信息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
采办方式
1
HNSCDC08062HN/01
中海石油销售(江门)沧江南加氢站加氢设备
公开招标

公告信息

中海石油销售(江门)沧江南加氢站加氢设备
1
合同签订后90天内货到招标人指定项目地点
佛山市高明区沧江南路中海油沧江南加油站
本项目位于佛山市高明区沧江路上,土地性质为加油加气站用地。本站加氢部分,设计日供氢能力约为1000kg/d@12h,该项目工程配套的加氢设备设施:氢气压缩机2台,设计压力45MPa,并配套2台冷水机;储氢容器1套(储氢质量约540kg,水容积不小于18m3),设计压力45MPa;加氢机2台(附带预冷设备),操作压力35MPa,配套2台冷水机;卸气柱2台,操作压力20MPa;对应氢气长管拖车车位2个,长期停靠1台长管拖车,储氢质量约为360kg,全站储能为900kg。集中放散口1处,并配套、其他工艺管道管件、阀门等设施。 招标控制价:1200万。 招标范围:本次采购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1)氢气加注站成套设备采购 氢气加注成套设备(即含卸车柱、程序控制盘、氢气压缩机、固定储氢装置、加氢机、冷却系统、工艺管线、阀组、氮气格等)的供货。 (2)设备安装(中标人包工包料) 1) 氢气加注整站成套设备及配套设备就位及安装; 2) 氢气工艺管道安装; 3) 加氢装置仪、电控制系统安装,包含相关的电气线路及其套管安装等; 4)加氢装置的安全系统安装,包括相关的可燃气体检测检测系统、火焰检测系统、设备区边界雷达报警系统、设备故障声光报警系统、设备区视频监控系统等; 5)系统压力试验采用氮气,泄露量试验采用氮气; 6)系统置换氮气后,系统气体取样检测; 7)进氢后,加注氢气前,加氢机端的氢气取样检测; 8)成撬设备的遮阳挡雨设施安装; 9)管道跨步梯安装,卸气操作平台安装等。 (3)使用服务 1)试运行服务、性能考核和人员培训,投产验收、达产达标、移交,中标人配合招标人办理本项目所有审批、验收文件(不仅限于政府联合验收、专家评审、充装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2)加氢站投营后,中标单位须安排至少1位持相关特种设备操作证的技术人员常驻加氢站,培训并协助加氢站工人员进行加氢站设备维护及相关加氢作业。驻站期限为投营日起至少6个月,驻站人员的工作时间由加氢站站长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佛山市高明区
企业自筹
100%
已落实
1. 资质要求:
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时间应在有效期内,且可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查询到。
2.业绩要求:
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至少具有过一座1000kg/12h及以上的加氢站成套加氢设备(至少包括氢气压缩机、加氢机、储氢设施等)供货业绩。
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合同复印件(含相关技术附件,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合同签署时间、项目名称、货物名称、供货数量、设备型号、处理能力)和到货验收证明材料。如果合同内容本身不能涵盖以上内容的或者无法提供到货验收证明材料的,需在投标文件中进一步提供其他支持材料的复印件(如国内用户使用证明、调试验收报告等),以证明投标所提供的业绩满足本次招标的要求。
3.财务状况、信誉等要求:投标人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审计报告及相应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4.其他要求:投标人为货物制造商,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022-07-05 到 2022-07-11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https://buy.cnooc.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2000.0元
2022-07-26 09:30:00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2022-07-26 09:30:00
本项目开标将在线进行,投标人可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的虚拟开标大厅参加开标。
1、投标人必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系统首页>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相关操作详见《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系统首页>下载专区)。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系统将予以拒收。2、标书费采用银行电汇,通过投标人的基本银行帐户递交至以下账户: 户名: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工商银行北京国家文化与金融合作示范区金街支行, 账号(虚拟子账号:9558830200999020548 )。 标书费需注明:项目名称、标段编号

联系方式

中海油江门能源有限公司
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迎宾大道西131号中信银行大厦21楼2102
井淼
jingmiao@cnooc.com.cn
529000
0752-3681427
井淼
井淼,0752-3681427,jingmiao@cnooc.com.cn

汇款信息

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银行北京国家文化与金融合作示范区金街支行
9558830200999020548
标书费需注明:项目名称、标段编号

发布媒介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附件1: 评标办法.pdf
附件2: 
评标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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