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气连续监视系统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0-XA504-WZ108(二次)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油田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业主单位项目承办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油田分公司物资装备公司;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受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油田分公司物资装备公司委托,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1 本招标项目为 定量采购招标 ,本项目为烟气连续监视系统采购(二次);本项目用于青海油田格尔木炼油厂高架源烟气自动监控系统完善项目,分别为:减压加热炉排气筒 、80万加氢改质反应进料加热炉排气筒、30 万催化重整排气筒、醚化塔底重沸炉排气筒、汽油补充加氢排气筒。采购数量5套,投资计划预估费用532万元,设最高限价532万(含13%增值税),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最高限价。
标段(标包)划分: 共1个标段。
序号 |
物料编码 |
名称规格 |
计量单位 |
数量 |
最高限价 (万元) |
备注 |
1 |
|
烟气连续监视系统 |
套 |
5 |
532 |
根据各投标厂商投标产品填写规格型号 |
2.2 技术标准及要求: 按青海油田格尔木炼油厂出具的《格尔木炼油厂高架源烟气自动监控系统完善项目烟气连续监视系统技术要求》执行。
2.3 交货日期及地点:接中标通知书后3个月内到货,送货至青海油田格尔木炼油厂。
2.4 使用功能:满足青海油田格尔木炼油厂出具的《格尔木炼油厂高架源烟气自动监控系统完善项目烟气连续监视系统技术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应为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专业的集成供货商或代理商,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须具有招标产品的经营范围;
3.3 投标人所投的产品必须具备CCEP认证,且需要提供检测报告;须提供分析仪主机的计量器具形式批准证书-CPA(进口设备)、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CMC(国产设备)。
3.4 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需要提供制造厂商针对该项目唯一授权书,授权书的授权产品内容必须与所投货物一致,授权书内的授权项目编号必须与本次招标编号一致(同一制造厂商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与投标)。
3.5 投标人未被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19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完整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会计报表附注的扫描件,且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
3.6 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招标产品被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内部质量监督抽查和质量问题通报出现质量问题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复查合格的,可予以接受);列入青海油田黑名单的单位和个人或列入投标人失信行为暂停或取消投标人资格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投标;
3.7近三年内(2017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未出现重大质量、安全、环保事故以及相关货物和服务未出现重大法律纠纷;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7月11日至2020年07月16日:
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潜在投标人在平台注册后向energyahead@cnpc.com.cn 发送加盖公司公章的《审核通过申请》扫描件,申请内容包括:潜在投标人名称即公司名称,参与投标项目,报名截止时间。平台运维人员将在收到申请后及时审核通过。),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该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交易平台操作的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语音导航转 电子招标平台)或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由左侧点击“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登录在线报名;
② 按本招标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售价向本招标公告指定账号电汇购买招标文件款。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应自负其责。
4.3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①只接受电汇,电汇交款单位名称和开发票单位名称必须一致,不接受个人汇款;
②投标人电汇,须填写汇款附言:“ZY20-XA504-WZ108(二次)标书费”。
③电汇账户名称: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账 号:103268089610
行 号:104791003500
4.4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电汇后网上下载文件的发售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在线报名和汇款)后,将电汇底单和附件表格(按公告附件要求填写)发送至招标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songcao@cnpc.com.cn),电汇款到达指定账号的次日,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网上解锁,潜在投标人可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注:标书费发票开具单独发送汇款凭证至xbfzxfp@163.com,标书费电子发票开具完成后会发送至原邮箱。
邮件发送说明:
- 潜在投标人请勿删减登记表内容,完整填写登记表所有内容
- 发送邮件时请备注邮件主题为:ZY20-XA504-WZ108(二次)+潜在投标人名称
4.5 本项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潜在投标人需要使用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对于2016年5月20日前已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供应商需要对原U-key进行灌章才能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进行投标,2016年5月20日以后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供应商,需要重新办理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U-key。为保证供应商U-key在新平台可用性,对于已办理U-key但无法辨别U-key能否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使用的供应商,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将提供查询服务。需要办理U-key或灌章业务的供应商,可自主选择到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或昆仑银行办理。
办理说明及办理网点详见附件
5.1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提交电子版的方式投标,以网上电子版为准。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5.1.1提交时间:建议于2020年07月30日17:00前(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请于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提交。)
② 投标截至时间见6.1,投标截至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 潜在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提交 / 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形式必须为电汇,由投标人基本帐户汇出,且在开标时间24小时前到达指定帐户。
5.3 投标人电汇,须填写汇款附言:“ZY20-XA504-WZ108(二次)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等信息与本公告中4.3条相同。
6.1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0年07月31日 09 时 00分(北京时间)。
6.2 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6.3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纪检监察现场监督,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
6.4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对网上操作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团队人员。
技术支持团队: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8800114 语音导航转 电子招标平台,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油田分公司
地 址:甘肃省敦煌市七里镇
联 系 人:陆智群
电 话: 0937-8934747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凤城五路与明光路十字东北角天朗经开中心二楼
联 系 人:宋超 、朱鲁兵
电 话:029-68934545
电子邮件:songcao@cnpc.com.cn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2020 年07月10日
附件 | 线上项目公告附件.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