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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广西石化甲醇采购招标

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2020-01-02 09:21
 第一章招标公告

中国石油广西石化公司

生产一部、二部甲醇买卖合同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19-P-S-497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广西石化公司生产一部、二部甲醇买卖合同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生产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国石油广西石化公司生产一部、二部甲醇买卖合同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物资名称:甲醇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要求到货时间

甲醇

优等品 99.9% GB/T338-2011

10000吨

按买方通知分批到货,接买方通知后,3天货到现场。

交货期:从2月1日到2月8日,每天保证供货量不少于260吨,从2月9日至3月20日停止供货,从3月21日开始进入正常供货状态,直至完成全部合同供货量,具体以买方通知为准。

交货地点:中国石油广西石化公司指定罐

运输方式:槽车

支付方式:货到买方现场验收合格,使用装置确认使用量(每月26号确认使用量),卖方收到开票通知及开票数量后,开具13%增值税发票,买方2个月内支付货款(现汇或票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方具有独立签订合同权利和履行合同能力,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须为(最新发布供应商名录至2020年09月30日)集团公司通用化工产品甲醇定商集中采购结果中甲醇甲级供应商。

(2)业绩要求:投标人在在同类行业有良好的应用业绩。

(3)HSE要求:投标人在2017年至2019年近3年内未发生一般A级以上工业安全生产事故、严重环境事件和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投标人格式自拟。

(4)财务和信誉要求: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拒绝。

(5)其他要求:2017年至2019年近3年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质量责任事故、无违约情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以及投标人的供应商资格没有被中石油冻结、中止、终止等情况。入厂车辆必须满足运输甲醇的资质要求。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购置费

凡符合资格要求且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19年12月31日至2020年1月7日16: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manage.cnpcbidding.com/pmsbid/ebid/base/login.html)线上报名,线上报名后按照下述银行账号从投标人账户以电汇形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为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步骤:

1、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汇款标书费至下述指定账号,并保留汇款凭证。

2、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向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邮箱发送填写完整的加盖公章的pdf版及可编辑Excel版《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标书费汇款底单扫描件(或汇款截屏)。如所报名项目划分标段,请在《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项目名称处添加所报名标段编号。

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网上下载文件的发售方式。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接收到上述资料后,会在网上解锁,投标人自行在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注意事项:

  • 本次招标只接受电汇,电汇交款单位名称和开发票单位名称必须一致,不接受个人汇款。

②投标人电汇,须填写汇款附言:“19-P-S-497项目标书款”

③电汇单位名称:中国石油物资上海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工行上海联合大厦支行

帐    号:1001 2605 290 22108485

行    号:102290026050

 

招标机构银行信息(供提交投标保证金用)

账户名称:中国石油物资上海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上海联合大厦支行

行 号:102290026050

银行帐号:1001261609022108485

汇款附言:19-P-S-497项目保证金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1月21日14时00分,本次招标需投标人提供电子投标(线上)文件。

5.2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截至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建议于投标截至时间前1-2个工作日通过“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提报电子版投标文件;(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请于投标截至时间前投标截至时间前1-2个工作日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提交。)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贰拾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形式为电汇。采用电汇的,需由投标人基本帐户转出,且在开标截止前24小时款项存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帐户,在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只退还本金不退还利息。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七、开标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八、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石化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鼓楼外大街5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周艳婷(13592565865)  shzhaobiao1@cnpc.com.cn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

附件 附件一:电子全流程投标人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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