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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油锦州石化加氢裂化装置高压空冷缓蚀剂采购招标

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2020-06-08 22:36
 锦州石化公司130万吨/年加氢裂化装置高压空冷缓蚀剂采购

  招标编号:JZSH-WZ-GKZB2020-03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锦州石化公司130万吨/年加氢裂化装置1年内高压空冷缓蚀剂已由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石化分公司批准,资金来自生产费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

锦州石化公司130万吨/年加氢裂化装置1年内高压空冷缓蚀剂,年指导性用量25吨,以投标人最终报出为准。

2.2 采购材料的技术规格:锦州石化公司130万吨/年加氢裂化装置高压空冷缓蚀剂,详见第五章《货物技术规格》 。

2.3 交货地点:锦州石化公司,招标人指定地点。

2.4 交 货 期:2020年07月10日前(具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2.5 付款条件:

首批货物货到验收合格且使用达到招标人要求后,由招标方技术部门出质量达到要求报告后付款;后续日常使用期间,货到验收合格后按月由招标人技术部门出具产品使用质量报告付款;价款支付方式包含且不限于承兑汇票。

2.6 计价方式:固定总价(含各项税费到厂价;提供吨单价及各项税费)。

2.7最高投标限价:总价不超25万元人民币/年

2.8其它要求:见附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材料必须是在国内制造并销售的产品。

3.3投标人资格要求:

3.3.1 投标人须具有招标货物销售资格的独立法人,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投标人须是中国石油2018年化工助剂集中采购结果公告(公告-2018-081号)包5(炼化用缓蚀剂)中标甲级供应商。 

3.3.2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3.3 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业绩要求: 2015 年 1 月 1 日及以后至投标截止日已完成的炼油化工方面业绩要求如下:

100万吨/年及以上规模的同类装置连续运行时间不低于1年的应用业绩不低于3家;

投标人应出具业绩用户清单、联系方式、用户评价报告(签字盖章)及相应用户的合同复印件,用户评价报告内容包括:使用单位、装置规模、时间、产品指标、性能能否满足装置工艺要求、使用结论等。

3.3.4 投标人信誉要求:近三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石油列入禁止交易对象;无其他影响合同履行的不良履约记录。近三年未发生过:(1)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范围内所属各公司组织的招标活动中近六个月内无效异议累计超过两次,或近一年内累计超过三次的或近一年内有累计恶意异议行为的。(2)在履行合同时出现过安全质量或交货问题,并造成过较严重后果的。(3)在国家、行业、地方政府以及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质量监督检查中投标货物有不合格情况。(4)试图对招标机构、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或授予合同的决定进行影响。

3.5财务要求:没有资不抵债(提供完整的经审计的2019年财务报告为证,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6在投标前,投标产品未在锦州石化使用或者实验室小试的,需投标人提供投标样品(附样品理化指标)现场进行实验室小试,必须满足生产实际需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6月08日至2020年6月 1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发送邮件至jzshwzzb02@petrochina.com.cn索取招标文件并与招标机构联系人进行电话确认,报名资料包括“投标报名函”、开户许可证、营业执照等内容,格式详见附件。不提供邮购方式等其他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为电子版,每套售价 0 元人民币。

4.3不提供邮购方式等其他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开标为在线开标(具体要求详见附件),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邮寄至招标人规定地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  6月22日 16 时00分,地点为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重庆路1段2号锦州石化公司4#办公楼(商务办公楼),收件人:焦中奇电话:17604068703。(注:投标文件包裹外包装须明确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单位名称)

5.2投标文件要求邮寄送达。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不少于¥5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形式:必须是能证明从投标人基本银行账户转出的形式。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锦州石化公司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石化分公司

地    址:锦州市古塔区重庆路一段2号                 邮编:121001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锦州市重庆路支行

账 户 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石化分公司

账    号:0708003209221035835

联 系 人:  焦中奇                                电话: 0416-4157257    

手    机:  17604068703                           传真: 0416-4150652     

电子邮件:  jz_jzq@petrochina.com.cn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锦州石化公司物资采购部

联 系 人: 张儒霖                                 电话: 0416-4150668

电子邮件:jzshwzzb02@petrochina.com.cn

附件 锦州石化公司130万吨年加氢裂化装置高压空冷缓蚀剂采购招标公告.docx 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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