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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石化烯烃厂乙烯装置包三药剂采购招标

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2020-07-01 08:48
 

烯烃厂乙烯装置“包三”药剂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FSSH-WZ-CG-2020-09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抚顺石化公司烯烃厂乙烯装置包三药剂采购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抚顺石化公司烯烃厂就80万吨/年乙烯装置和40万吨/年裂解汽油加氢装置计划采购碳三阻聚剂、碳四阻聚剂、和碳五阻聚剂(以下简称包三药剂)。

抚顺80万吨乙烯装置主要以石脑油,加氢尾油,少量柴油及液化气作为裂解原料。该装置采用美国S&W公司专利技术。裂解采用7 台USC-176U 型超选择性液体裂解炉和1台USC-12M型气体裂解炉,分离采用前脱丙烷前加氢,双塔脱丙烷,乙烯塔和乙烯压缩机形成开式热泵的乙烯分离工艺,并采用了S&W 公司最新开发的乙烯分离专利技术HRS(热集成精馏系统)。急冷油塔和急冷水塔采用SW的专利波纹塔盘RIPPLE TRAY,具有高效、流通量大、压降小,不易结焦,运行周期长等特点。

按照工艺要求,生产过程中需要在乙烯装置碳三、碳四、碳五系统不同的点位添加碳三阻聚剂、碳四阻聚剂、和碳五阻聚剂,以减缓碳三、碳四、碳五系统产品的聚合结垢程度,提高碳三、碳四、碳五系统产品的抗氧化性,保证产品质量,同时减缓碳三、碳四、碳五系统设备的腐蚀。

2.2招标范围:

    1、抚顺石化公司(简称为甲方)烯烃厂80万吨/年乙烯装置、40万吨/年裂解汽油加氢装置计划采购碳三阻聚剂、碳四阻聚剂、和碳五阻聚剂(简称“包三”药剂),本次投标量为满足80万吨/年乙烯装置和40万吨/年汽油加氢装置100%负荷一年的生产用量。

    2、“包三”药剂必须是同一生产商的产品。实际消耗量按月考核,大于投标单耗,超出部分不予结算。

    3、本次招标为3+9原则,即供应商中标后,必须执行新剂试用程序,试用期3个月,试用不合格随时停止使用,一切费用由供方承担。合格由使用单位出具试用报告,延长使用9个月。

    4、投标文件必须提供助剂的主要物化指标(外观、比重、凝点、闪点,PH值、标准红外图谱、环保相关指标等主要质量指标)、制造商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代理商须提供危险品经营许可证。编制详细的使用方案,必须基于招标方现有现场设施。

    5、要求投标人提报的投加单耗指标:碳三阻聚剂以乙烯产量计,单耗不小于0.0520 kg/t;碳四阻聚剂以乙烯产量计,单耗不小于0.0290kg/t;碳五阻聚剂以裂解汽油进料量计,单耗不小于0.0493 kg/t。

2.3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2.4交货期:接到中标通知书后一个月内开始按买方生产实际需要供货。

2.5交货地点:抚顺石化公司中心仓库。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卖方必须是中油物资装备部《2019年炼油催化剂、添加剂集中采购结果公告》(公告-2019-067号)中公告的甲级阻聚剂中标人。

原产地在中国关境外的进口产品在同时满足下述其他投标人要求的情况下允许参加投标(需提供商会原产地证明)。所有进口品牌产品允许制造商或制造商直接授权的代理商投标。

2、投标人必须提供同一品牌的三种药剂,在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乙烯装置连续使用一年及以上成功应用业绩,业绩需包括买卖合同和使用报告(原件或原件扫描件)等有效证明材料。使用报告内容包括装置概况、使用量、使用时间、使用过程关键控制数据、使用效果等内容,并经使用单位公章或签字确认。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07-01 09:00:00 至 2020-07-09 16:59:59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登陆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网址:http://ebid.energyahead.com/)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机构仅受理发售截止日期前24小时内的汇款信息,逾期汇款将无法购买招标文件。

4.2 请投标人按照以下顺序操作进行购买招标文件:1、网上报名。2、银行汇款。3、确认网上购买状态,下载招标文件。

1、网上报名:账号登陆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选择招标项目进行报名。
首次参与投标报名请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投标人注册,并办理投标人UKEY。中石油网内供应商投标人可直接使用原物资系统账号登录报名,后办理UKEY。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UKEY办理方法及信息维护相关信息见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

2、银行汇款:购买招标文件采用银行汇款的模式,必须由企业基本账户汇出。招标文件工本费汇款账号信息见本公告第七条。招标文件售价4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汇款备注未注明项目名称,招标文件可能无法及时下载。

3、确认网上汇款状态:银行汇款成功后,招标机构会在下一个工作日内将投标人本项目的购买状态更改为“已付款”,潜在投标人可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3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增值税发票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4 付款成功且购买状态变成“已付款”后,即视为招标文件已售出,潜在投标人可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5 相关信息: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运营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服务热线:4008800114,根据语音提示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接入人工座席。

其他相关信息见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网址http://ebid.energyahead.com/ 。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所有投标文件应于 2020-07-22 09:0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之前加密后上传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5.2投标人在开标前4天,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电汇或网银支付形式向抚顺石化鼎鉴工程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汇款信息见招标公告第七条。支付 包三药剂, 20000元 人民币 的投标保证金,并注明项目名称。备注中未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可能无法及时返回。

5.3 投标保证金以我公司财务到帐为准,确定参加投标的单位,投标保证金必须由基本账户汇出,否则导致废标。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4天提交。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请先到206室罗秀处提交《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红章)和财务专用章(红章),用于返还投标保证金。未提供上述资料,投标保证金将无法返还。

友情提示:

*近期发现个别机构利用我公司的招标公告非法牟利。特别提醒,请投标人在我公司指定网站上获取相关招标文件。否则对投标人造成的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若投标人汇款完毕,及时联系招标联系人进行付款状态的更改,以便及时下载招标文件。

六、开标

开标时间: 2020-07-22 09:0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

开标地点:抚顺石化公司招标中心211(第一)开标室。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而无需派代表出席现场开标。

七、招标人及招标机构信息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抚顺石化分公司

地 址:抚顺市新抚区凤翔路45号

邮政编码:113008

招标项目组织单位:抚顺石化公司招标中心

地 址:抚顺市顺城区颐城街43号(天湖桥北金水岸小区南门东200米金水岸售楼处)

联 系 人:韩文锋           邮政编码:113006

电 话:024-52990850             传真:024-52795588       

电子邮件:hanwenfeng @petrochina.com.cn

招标文件工本费及投标保证金汇款相关信息: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天湖桥支行

账 户 名:抚顺石化鼎鉴工程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21050110141700000003

 

 

 

附件 技术要求(烯烃厂乙烯车间包三药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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