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已按照克拉玛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招标管理及物资采购相关规定、流程获得批准,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1合同有效期: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
2.2 交货期:2023年6月30日前,按招标人通知均衡供货(接通知后15日内),具体见附件一招标范围:
物料组 |
物资名称 |
交货地点 |
标准 |
备注 |
13020920 |
硫化剂 |
中石油克拉玛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物资储运中心 |
见招标文件硫化剂质量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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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此次招标全程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潜在投标人须办理完成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USB-KEY,否则无法参与。投标人应当严格按照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操作流程参与招标,违反操作流程导致投标人废标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2、潜在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货商。
3、潜在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物资供应商准入资格,运输需有危化品运输资质的车辆运输。
4、潜在投标人应具有近2年(以开标截止日计算,截止到月)的产品销售业绩。
5、潜在投标人近三年(以开标截止日计算))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潜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硫化剂 预估数量约1000吨。
1、 投标者请于 2021年 1月 8 日至 2021年 1 月 15 日,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报名(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使用非昆仑银行个人网银(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缴费后下载招标文件。
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 元。
3、为优化标书费投标人领取取发票流程,避免人员聚集,减少投标人现场领取发票往返成本,提高办事效率,新疆分中心标书费统一开具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由航天金税系统统一推送至投标人,投标人自行打印。
4、投标人确保电子招标平台中提供的邮箱及手机号码正确,发票开具后统一发送投标人邮箱及手机号码中。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1年1月 29 日15时30分,投标文件上载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2、逾期未上载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潜在投标人请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2万元。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
八、开标
开标时间:2021 年 1 月 29 日15 时30分;
开标地点: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九、投标保证金递交:
投标人必须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保证金。
步骤1.投标人必须先用本单位基本账户通过电汇或企业网银支付方式向以下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
户名: 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账号: 26902100171850000010
开户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行号: 313265010019
步骤2.投标人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使用投标保证金缴纳功能(电子钱包)向所投标项目递交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中石油克拉玛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独山子分部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新疆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传媒中心大楼7层
联系人:项进 电话:13999721954
异议联系电话: 0992-3870266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独山子分部
2021 年1月8日
附件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