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份物资采购计划13大类煤质活性炭(13-01-WⅡ-202012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YWZ-2020-0411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2020年12月份物资采购计划13大类煤质活性炭(13-01-WⅡ-202012包);
2.2招标范围: 2020年12月份物资采购计划13大类煤质活性炭(13-01-WⅡ-202012包),详见附件1;
2.3交货时间:按需求单位指定时间(分批)送达。
2.4交货地点:曙光污水处理达标外排项目现场。
2.5服务要求:活性炭使用期间,供货方必须派专业技术人员,跟踪使用单位污水水质变化,及时调整产品以适应使用单位污水水质变化,确保使用单位生产稳定。
2.6质量要求:符合使用单位技术规格书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包含本包别物资或物资类别;
3.2、若投标人为本包产品的代理商或经销商,则须提供本包产品生产商出具的代理授权书或经销授权书;
3.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资产负债率不大于100%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在最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违法行为;
3.4、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投标人失信分未达到8分及以上;
3.5、投标人必须提供本企业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的项目应包含本包别物资或物资类别,并附清晰的彩印件及查询网站(http://cx.cnca.cn)截图,截图应包含证书信息、获证组织基本信息、发证机构信息;
3.6、投标产品执行的标准必须满足使用单位技术规格书中第二款主要技术指标,否则否决其投标;
3.7、投标人必须提供2019年以来具有CMA或CNAS标识的投标产品检验报告(携带原件备查),检验报告中的检测数据均应满足技术规格书中第二款主要技术指标;
3.8、投标人必须配备执行QC/T560-2010技术标准的煤质活性炭运输车辆,并且内部要有与炭仓配套的硫化床及空压机配套装置,空压机参数必须满足技术规格书中空压机的技术参数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上述要求的车辆、空压机相关证明文件,否则否决其投标;
3.9、投标人必须提供2019年以来本企业投标产品在石油石化行业PACT或PACT+WAR(活性炭加活性污泥、活性炭回收装置)污水达标外排现场工业应用情况的合格证明,证明应包含项目概况、处理工艺、使用情况、使用效果、联系人及电话、签字并加盖公章,并提供本企业投标产品用于PACT或PACT+WAR污水达标外排的销售合同及增值税发票彩色扫描件,开标时应携带合同及增值税发票原件备查。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法律、法规等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期为2021年1月21日至2021年1月27日23:59:59,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上述时间进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互联网网址www.cnpcbidding.com),点击招投标平台,登陆后在该项目处报名(详见中国石油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用户手册)。
4.2潜在投标人报名成功后,须使用该交易平台缴费模块进行招标文件缴费(资料包费),缴费成功后系统将自动开启招标文件下载权限。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缴费与招标文件下载方式见招标公告附件4。
4.3在线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售卖开始时间即招标文件发出时间,会略晚于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如遇无法报名请耐心等待,若招标公告发布第二天仍无法报名请及时联系项目负责人。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同报名截止时间,潜在投标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招标文件的在线购买(注意:购买招标文件是投标报名的必经程序,报名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招标文件在线购买的视为未完成对应的标段/包的报名,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单位联系。咨询电话: 4008800114 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
4.5辽河油田招标中心目前仅提供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的缴费方式(具体操作参见招标公告附件4),潜在投标人以现金、电汇等其它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将被拒绝,若出现潜在投标人未使用该交易平台购买导致的购买失败等一切问题,辽河油田招标中心不承担投标人的任何损失。
4.6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后,购买招标文件不足三家,系统将自动提醒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各潜在投标人应确认在交易平台预留的联系方式真实有效,以便接收项目情况的各项通知。
4.7投标人如需开具资料包费增值税发票,请参见招标公告附件2。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1年2月10日 13:3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之前加密后上传至中国石油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互联网网址:www.cnpcbidding.com)。
5.2投标人在开标前,投标人应向招标机构提交20000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该费用需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缴纳。缴纳方式参见招标公告附件5。
5.3如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办理流程参见投标人用户手册(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等因素影响造成投标失败,建议投标截止时间前72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以及投标保证金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须使用已灌章的U-key,目前投标人在辽河油田招标中心参与招投标活动仅需办理公章U-Key,我中心不强制要求投标人办理法定代表人U-Key及授权委托人U-Key。未办理U-key的投标人,需到昆仑银行办理U-key,或登录中石油招标投标网线上办理。
5.4 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编制投标文件等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因投标所发生的任何费用。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6.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互联网网址www.cnpcbidding.com)公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6.2各潜在投标人可搜索并关注辽河油田招标中心微信公众号,获取每日招标相关信息。
6.3中标通知书可通过现场领取或快递领取,领取方式参见招标公告附件2。
七、招标代理服务费
7.1按照油田公司下发的《辽河油田公司采购活动收取费用管理细则》(中油辽字[2019]218号)文件规定,该项目应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241800元人民币(含税)。完成招标代理服务后,由招标人负责协调,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签发前一次性向招标中心支付该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方式见招标公告附件5。
7.2已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中标人,如需开具发票,请参见招标公告附件2。
八、开标
8.1开标时间:2021年2月10日 13:30:00
8.2开标地点:除招标文件有明确规定的情形以外,投标人可自行选择至现场开标大厅或通过线上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仪式。
8.2.1线上开标大厅: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网址:http://www.cnpcbidding.com)点击跳转至招投标平台;
8.2.2现场开标大厅: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渤海街供应委永祥小区辽河油田招标中心综合服务楼303室(由于疫情防控的需要,不建议投标人至现场参加开标仪式,如确有需求,请提前联系)。
九、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渤海街供应委永祥小区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邮编:124012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427-7819581
电子邮箱:zjianshu@petrochina.com.cn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运营运维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4008800114 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
昆仑银行U-Key办理业务咨询电话:4006696569
投标人须知及相关支持插件下载地址: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右上角-工具中心
注:防疫重点地区来盘办理业务人员需要携带由盘锦市当地医院开具的处于7日有效期内的核酸检测证明。
十、附件
招标公告附件
附件1:2020年12月份物资采购计划13大类煤质活性炭(13-01-WⅡ-202012包)招标明细表
附件4:2020年12月份物资采购计划13大类煤质活性炭(13-01-WⅡ-202012包)招标技术要求
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二○二一年一月二十一日
附件 | 招标公告附件-月度计划.rar | 附件1:2020年12月份物资采购计划13大类煤质活性炭(13-01-WⅡ-202012包)招标明细表.xls | 附件4:2020年12月份物资采购计划13大类煤质活性炭(13-01-WⅡ-202012包)招标技术文件.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