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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工程技术研究院工程院西北工区重晶石等油田化学助剂采购重晶石粉、聚阴离子纤维素、羧甲基纤维素钠盐、超细碳酸钙、磺化褐煤、褐煤树脂、磺甲基酚醛树脂、磺化沥青招标公告

中国石化招标投标网2021-02-24 08:42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受委托,对工程院西北工区重晶石等油田化学助剂采购所需重晶石粉、聚阴离子纤维素、羧甲基纤维素钠盐、超细碳酸钙、磺化褐煤、褐煤树脂、磺甲基酚醛树脂、磺化沥青进行公开招标。框架协议招标执行企业范围:具体执行企业:石油工程技术研究院。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210301-1011-1745-B1

    2.项目内容:工程院西北工区重晶石等油田化学助剂采购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沥青类\磺化沥青 FT Q/SH 0043
100.00
包1-工程院西北工区重晶石等油田化学助剂采购
   
2
酚醛树脂类\磺甲基酚醛树脂 Ⅲ型 Q/SY TZ 0335
50.00
包1-工程院西北工区重晶石等油田化学助剂采购
   
3
酚醛树脂类\磺甲基酚醛树脂 SMP-II Q/SH 0042
100.00
包1-工程院西北工区重晶石等油田化学助剂采购
   
4
酚醛树脂类\磺甲基酚醛树脂 SMP-I Q/SH 0042
50.00
包1-工程院西北工区重晶石等油田化学助剂采购
   
5
褐煤类\褐煤树脂 SY/T 5679
100.00
包1-工程院西北工区重晶石等油田化学助剂采购
   
6
褐煤类\磺化褐煤 SMC SY/T 5092
100.00
包1-工程院西北工区重晶石等油田化学助剂采购
   
7
超细碳酸钙\超微细碳酸钙 Ⅶ型 Q/SH1020 2462
50.00
包1-工程院西北工区重晶石等油田化学助剂采购
   
8
超细碳酸钙\超微细碳酸钙 Ⅵ型 Q/SH1020 2462
50.00
包1-工程院西北工区重晶石等油田化学助剂采购
   
9
超细碳酸钙\超微细碳酸钙 Ⅴ型 Q/SH1020 2462
50.00
包1-工程院西北工区重晶石等油田化学助剂采购
   
10
超细碳酸钙\超微细碳酸钙 Ⅳ型 Q/SH1020 2462
50.00
包1-工程院西北工区重晶石等油田化学助剂采购
   
11
超细碳酸钙\超微细碳酸钙 Ⅲ型 Q/SH1020 2462
50.00
包1-工程院西北工区重晶石等油田化学助剂采购
   
12
超细碳酸钙\超微细碳酸钙 Ⅱ型 Q/SH1020 2462
50.00
包1-工程院西北工区重晶石等油田化学助剂采购
   
13
超细碳酸钙\超微细碳酸钙 Ⅰ型 Q/SH1020 2462
50.00
包1-工程院西北工区重晶石等油田化学助剂采购
   
14
超细碳酸钙\超细碳酸钙 Ⅱ型 Q/SHCG 37
100.00
包1-工程院西北工区重晶石等油田化学助剂采购
   
15
超细碳酸钙\超细碳酸钙 Ⅰ型 Q/SHCG 37
100.00
包1-工程院西北工区重晶石等油田化学助剂采购
   
16
重晶石\重晶石粉 一级 ρ≥4.2g/cm3 吨装 Q/SHCG 90
6000.00
包1-工程院西北工区重晶石等油田化学助剂采购
   
17
重晶石\重晶石粉 特级 ρ≥4.3g/cm3 吨装 Q/SHCG 90
500.00
包1-工程院西北工区重晶石等油田化学助剂采购
   
18
重晶石\重晶石粉 二级 ρ≥4.05g/cm3 吨装 Q/SHCG 90
500.00
包1-工程院西北工区重晶石等油田化学助剂采购
   
19
纤维素类\聚阴离子纤维素 PAC-HV Q/SHCG 106
10.00
包1-工程院西北工区重晶石等油田化学助剂采购
   
20
纤维素类\低黏聚阴离子纤维素 PAC-LV Q/SHCG 106
30.00
包1-工程院西北工区重晶石等油田化学助剂采购
   
21
纤维素类\羧甲基纤维素钠盐 HV-CMC Q/SH 0038
20.00
包1-工程院西北工区重晶石等油田化学助剂采购
   
22
纤维素类\羧甲基纤维素钠盐 LV-CMC Q/SH 0038
20.00
包1-工程院西北工区重晶石等油田化学助剂采购
                   

    4.交货期和地点:2022年4月1日、新疆地区(甲方是定地点)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5.2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3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5.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5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其他资格要求:1.经营范围包含加工、销售化工及石油钻井助剂产品;并具有相关石油钻井助剂的生产、运输、储存等资格和能力。生产能力(工厂相关照片、生产工艺流程(含流程图)、主要生产设备照片、铭牌照片等);运输资格和能力(提供物流方案、运输工具照片、合作协议等材料);储存能力(提供储存方案、仓储设施照片及归属证明材料)、储存资质情况、库房管理情况及相关合作协议等材料)【注:以上含标点符号“、”的材料,前后是“和”的关系】 2.投标单位必须是生产厂商且对重晶石粉、聚阴离子纤维素、羧甲基纤维素钠盐、超细碳酸钙、磺化褐煤、褐煤树脂、磺甲基酚醛树脂、磺化沥青响应;如有部分产品不能自行生产,须有固定合作生产厂家,并提供合作协议及相关资质证明。 3.必须要求投标单位在新疆地区有生产加工厂房和存储库房,并提供现场照片或租赁合同等证明文件。 4.财务要求:提供2019和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且利润额为正数;2019年或2020年的资产负债率不大于85%,以审计报告为准。【注:若投标人无法提供2020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提供2018和2019年审计报告进行利润额判断,评标过程中可以通过】 5.业绩:有2016年2月1日至2021年2月1日5年供货经历,2016年2月1日至2021年2月1日有5口井(含)以上重点超深探井(井深≥7000米)所招部分或全部品种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或发票复印件或甲方使用证明等证明材料。 6.投标单位必须保证产品符合技术要求,因供货质量问题,造成甲方损失,除赔偿甲方直接损失外,还要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须提供承诺书。 7.投标单位必须承诺接到发货通知后,72h内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并承诺对未使用重晶石粉、聚阴离子纤维素、羧甲基纤维素钠盐、超细碳酸钙、磺化褐煤、褐煤树脂、磺甲基酚醛树脂、磺化沥青进行回收;结算以实际使用材料数量进行结算,对回收部分材料不给予结算。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2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1年2月22日8:00时至2021年3月1日8: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4.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或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1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在线上传至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存入U盘,用信封单独密封,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同递交至开标地点:北京INN3号楼8层开标室2(北京市东城区南竹竿胡同6号,地铁朝阳门站G、H口出)。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使用中国石化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制作完成后制作工具自动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的书面打印版本(纸质版投标文件首页加盖公司公章)。

    16.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03月15日09:00时。

    17.开标时间:2021年03月15日09:00时。

       开标地点:北京INN3号楼8层开标室2(北京市东城区南竹竿胡同6号,地铁朝阳门站G、H口出)。不接受 邮寄的投标文件。

    1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

    19.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1年03月15日09:00时前与李女士联系,技术咨询请与张国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20.其他重要要求:1.见技术规格书 2.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变更和澄清的方式在招标系统平台上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系统平台上的变更和澄清的内容,对变更和澄清内容有疑问的,应及时联系招标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阅变更和澄清公告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针对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可能进行现场复核,若发现存在提供虚假资料等违法违规行为,将按照相关法律制度,严肃处理。。

    21.投标说明:"(一)报名提示: 1)本标为电子CA标,首次参加电子投标的投标商,请尽快向网站购买U-KEY,具体请咨询系统客服(400-8198786)。 2)购买CA数字证书、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模拟解密、网站网页问题以及相关系统软件操作,请咨询400-8198786;标书费支付、保证金支付出现问题,请咨询95388-5。 (二)费用支付提示: 1)标书费必须在线支付,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支付错误的任何后果,均由投标商自行负责。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第一次招标已经购买标书的投标人可免于支付重新招标的标书费,但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期内进入系统完成报名,报名成功后可直接下载标书。 2)投标保证金支付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款要求。保证金必须由公司基本账户支付至本标对应的广发银行账号,不得直接汇款至招标中心工商银行账户;每标(包)必须分开支付,不允许合并支付。不同标包、不同投标人的收款银行信息不同,请务必要按照自己所投标包支付。在商务唱标环节,投标人以电汇和在线支付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显示实际支付金额;投标保函和保险单方式支付投标保证金的,以招标中心开标人员现场宣布为准(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显示为0的)。 3)标书费发票为电子发票,登录易派客和EC系统支付模块中直接下载开票时间在三个月内的电子发票。开票时间在三个月外的,可登录51发票平台下载。 (三)标书制作提示: 1)本招标公告中第5、6条相关资格要求为否决项,必须在技术标书中一一响应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投标资格,如放在商务标书中则视为无效。 2)对应标书制作软件中的每个具体栏目,建议分别制作成一个文件(该文件中可制作目录链接)后上传,同一位置多次上传,仅保留最后上传的版本。 3)需要签字的线下签字后再扫描上传,电子签章可代替公章,但不能替代签字。 4)报价如有EXCEL料表的,报价物资以下载的附件EXCEL料表为准。要求上传EXCEL报价表的,按原表填写报价上传,加密版报价与EXCEL报价必须保持一致,如不一致,则以加密版为准。 5)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在开标前至少5天前提出,少于5天的有可能不再对疑问进行解答。因开标期间不便接听电话,故标书澄清咨询优先以邮件形式发送给招标业务人员。 6)业绩年限: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3.1.2里面的4业绩表中的4.1和4.2业绩年限应当与招标文件中的详细评审标准中的业绩年限一致,如两者不一致,请联系招标公告中投标咨询联系人确认。 (四)标书递交提示: 1)请在开标前(最好提前2天)上传加密的技术和商务电子标书,以避免上传出现问题无法解决。 2)各招标项目仅要求在系统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无须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和 U盘。 3)应疫情防控需要,各投标商无须到开标现场投标,但需安排被授权代表在线处理解密及答疑等相关投标事宜。 4)解密时间为公布投标单位名单后30分钟(技术与商务投标文件需同时解密),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撤销投标。 "。

    22.联系方式:

                   
 
投标咨询:
         
 
联 系 人:
李女士
   
 
电 话:
010-59963365(如电话无人接听,请发送邮件)
   
 
电 子 邮 件:
wzlihw@sinopec.com
   
 
技术咨询:
   
 
联 系 人:
张国
   
 
电 话:
18611895167
   
 
电 子 邮 件: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2021年2月22日
                   
附件: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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