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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油辽阳石化分公司动力厂燃重油添加剂(油浆捕获沉降剂)采购招标公告

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2021-07-02 09:24
 招标公告

辽阳石化分公司动力厂燃重油添加剂(油浆捕获沉降剂)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1-SY27-WZ04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阳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辽阳石化分公司动力厂燃重油添加剂(油浆捕获沉降剂)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产品范围:

动力厂燃重油添加剂(或油浆捕获沉降剂)年度采购,以下简称为“燃重油添加剂”,适用于动力厂催化油浆脱固处理罐组,通过加剂管线将添加剂注入催化油浆进罐管线随之入罐,以降低催化裂化油浆中的固体含量及灰分。在满足每吨油浆燃重油添加剂加剂量最高不得超过0.45kg/t的使用条件下,投标人按照招标人处理24万吨油浆自报燃重油添加剂总用量(吨)和单耗,所报数量不能超过108吨。1个包别。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日期

交货地点

燃重油添加剂

 

不超过108吨

2021年08月31日

储运厂库房

 

 2.2交货地点:辽阳石化储运厂化工库房;

2.3供货周期:2021年8月31日前到货6吨,余下根据生产需求分批到货。

2.4技术要求:

标的物质量应满足如下要求:

项  目

质量指标

试验方法

凝点, ℃≤

-35

GB/T510-2018

闪点(闭口),℃≥

60

GB/T261-2008

密度(20℃),g / cm3

0.870-0.990

GB/T4472-2011

运动黏度(40℃)/(mm2/s)  ≤

20

GB/T265-1988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只接受制造商(含OEM)和代理商的投标,不接受贸易商投标,国产品牌不接受代理商。进口品牌允许代理商投标,必须提供有国外公司或国外公司在国内的注册公司直接出具的国内授权代理证明,且货物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与投标。

3.3业绩

3.3.1有效时间: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

3.3.2业绩有效范围:在原油一次加工能力500万吨/年以上规模的炼化企业采用储罐加剂措施进行油浆沉降脱固的业绩,需提供有效销售合同或订单、发票和工业使用或试用总结报告。每个有效业绩的燃重油添加剂(油浆捕获沉降剂)使用量≥4吨,以下简称燃重油添加剂。

3.3.3业绩数量:3个及以上。以投标方提供业绩中,产品使用单位(仅限于使用单位)的个数来统计业绩个数,在同一企业不同装置、不同使用时间阶段的应用业绩均视为同1个有效业绩。

3.3.4有效证明文件形式

(1)有效销售合同或订单复印件或扫描件(可隐去价格);

(2)供货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

(3)用户出具的工业使用或试用总结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需加盖主管部门公章, 报告中需至少包含炼油能力、使用时间、罐区沉降时间、加剂量≤0.5kg/t的条件下使用后的油浆固含(灰分)上中下的平均值小于500mg/kg等基本信息)。

(4)有效的使用或试用报告中,至少有一份澄清油浆硅加铝含量≤60mg/kg。

3.4其他要求

(1)投标人标的物在用户使用过程中未发生过安全、环保、质量责任事故,在辽阳石化公司无不良使用业绩。

(2)投标人须按如下格式提供产品业绩一览表。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销售数量

销售时间

用户单位名称及装置规模

用户

联系人

用户

联系电话

 

 

 

 

 

 

 

 

注:用户单位名称填写“***公司***车间或装置”;用户联系人填写车间或装置生产技术负责人姓名;用户联系电话填写用户联系人的办公电话号码。

(3)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进行核实,如发现投标人提供的材料不属实,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视同其在辽阳石化公司有不良使用业绩。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1年7月1日16时至 2021年7月6日16时,登录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2.  
  3. 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只接受电汇,电汇交款单位名称和开发票单位名称必须一致,不接受个人汇款;

投标人电汇,须填写汇款附言:“ZY21-SY27-WZ042标书款”;

账户名称:中国石油物资沈阳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沈阳龙江支行

账    号:3301009129249066504

联 行 号:102221000913

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电汇后网上下载文件的发售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在线报名和汇款)后,将电汇底单、购买标书登记表发送至招标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电汇款到达指定账号的次日,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网上解锁,潜在投标人可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潜在投标人应在付款成功后,将汇款单复印件或网银交易截图,连同招标公告中的《发票开具信息表》可编辑版(Excel或Word格式)电子文件发送至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syjqs@cnpc.com.cn邮箱,以开具标书费发票。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3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后,招标机构工作人员将在网上解锁,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5.1.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1年7月2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阳石化分公司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地    址:辽阳市宏伟区火炬大街5号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泰山路21号              

邮    编:111003                 

邮    编:110031

联 系 人:刘冰                                                   

联 系 人:季青山                             

电    话:0419-5153535                                                

电    话:024-82656613        

电子邮件:lbfr@petrochina.com.cn    

电子邮件:syjqs@cnpc.com.cn                             

开户银行:工行辽化支行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沈阳龙江支行

账    号:0711020309221013837 

账    号:3301009129249066504

 注:如遇电话繁忙无法接通或无人接听的情况,可先行将报名资料及联系方式(确保联系方式的准确)发至招标机构联系人邮箱,稍后将会进行回复。

监督电话: 0419-5357065、0419-5357018

附件 用于购买标书的附件(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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