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2021-KJXY-JC0169/2021-KJXY-JC0170/ZY22-XJX16-WK004-00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 西部钻探物资采购中心 ,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概况:本次项目为西部钻探公司2022-2023年钻井液用抑制剂(聚合醇、甲基葡萄糖)定商定价项目,最高限价及技术要求详见公告附件物资需求一览表。本项目采用定商定价模式采购,只确定中标人和中标价格,不确定供货数量。本项目分为2个标段,标包一:2022-2023年钻井液用抑制剂(聚合醇)定商定价,预计金额2000万元。 标包二:2022-2023年钻井液用抑制剂(甲基葡萄糖)定商定价,预计金额2000万元。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采购产品为钻井液用抑制剂(聚合醇、甲基葡萄糖)定商定价,产品性能满足招标公告附件中技术要求。交货地点为西部钻探各生产区域:南疆区域(塔里木、西北局、库车等)、北疆区域(含克拉玛依、阜康、吉木萨尔、环玛湖、车排子等区域)、吐哈区域(含鄯善、三塘湖)、青海花土沟区域、疆外其它区域(甘肃酒泉、苏里格、湖北远安、山西大同、川渝区域等西部钻探疆外施工区域及海外发运项目就近火车站,如:天津、成都、西安、郑州等)。交货期按照用户通知到达指定现场。
2.3质量要求: 投标产品满足招标公告附件中技术要求。招标文件中加入招标人实验方法获得的指标明细,依据《钻井液助剂招标采购技术规范》列出招标人实验方法获得的指标、基浆配置要求,由投标人在对应指标处填写招标人实验方法获得的指标,若不满足招标人实验方法获得的指标、基浆配置要求及有负偏离的,列入招标文件关键条款*的否决项;招标人实验方法获得的指标明细作为合同附件及质检验收依据。
2.4其它说明事项: 价格调整机制:在价格有效期内,若市场价格发生变化涨幅超过15%,且持续30天以上,有60%以上的中标供应商或用户提出书面调价,制作价格调整方案审批后实施;若市场价格发生变化降幅超过15%,且持续30天以上,制作价格调整方案审批后实施。
2.5招标结果有效期:本次采购价格有效期为自授标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因技术革新等原因,导致可选用供应商或产品型号发生变化,应重新制作采购方案立项采购。
本次招标为定商定价框架招标,招标人不承诺采购量,投标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中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价格结算方法进行结算。
3.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有效的中石油市场准入资质的制造商,要求集团公司库内供应商状态及其拟投标产品状态为正常(凡是在集团公司供应商库内显示“终止”、“中止”或“冻结”的均无效)。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潜在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油田化学剂质量认可证书,并认证相应产品。
3.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加盖CMA或CNAS印章的检验报告,检验结果须满足质量标准要求;如无法提供加盖CMA或CNAS印章的检验报告,需提供第三方检验机构的CMA或CNAS认证证书复印件或系统查询截图。
3.6投标人近三年无严重违法、违规事项,骗取中标,重大质量、安全问题,及相关管理部门处罚取消参加西部钻探招标项目投标资格的供应商,以下列平台查询结果和相关部门证明材料为准。
3.6.1国家工商总局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行政处罚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
3.6.2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公布信息为准;网址:http://shixin.court.gov.cn/。
3.7投标产品如在2020-2021年期间中国石油质量公报上出现质量不合格的,其产品需复检合格后才能参加(需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1年11月23日至2021 年11月29日内完成以下两个步骤:
① 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②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300 元人民币,按标包发售,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请投标人安装调试完成付款银行支付插件后,再购买招标文件。详细操作步骤参见投标人操作手册。
4.4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
4.5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6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
4.7开标之后,招标机构将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标书费电子发票。
4.8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联系。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有意参加投标的企业须及时办妥U-Key,具体办理流程请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互联网网址www.cnpcbidding.com)查看投标人操作手册。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网上开标): 2021年 12 月 07 日 09时 00 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投标保证金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完成投标保证金的递交工作。投标保证金按照标段收取,每标段 0 万元人民币,投标人必须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钱包余额中的相应费用支付到本招标项目对应的投标标段中。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同时推送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部钻探物资采购中心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中亚南路326号(西部钻探物资采购中心)
联 系 人:李娜
电 话:0991-7890708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中亚南路326号(新疆招标分中心)
联 系 人:高丽霞
电 话:0991-7890642
电子邮件109014823@qq.com
8.其它
8.1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
咨询电话:4008800114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乌鲁木齐分部工作时间上午09:30至13:00,下午15:30至18:50(北京时间)。
8.2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8.3招标机构将通过“中油新投”微信公众号推送招投标相关政策信息,欢迎投标人关注和使用。
敬请关注“中油新投”
附件 | 技术要求-钻井液用抑制剂(聚合醇).docx | 附件1: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培训课件.pdf | 物资需求一览表--钻井液用抑制剂(聚合醇、甲基葡萄糖)定商定价.docx | 技术要求-钻井液用抑制剂(甲基葡萄糖).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