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XBXSC06556DX
大榭石化聚丙烯项目乙烯脱硫、丙烯脱硫等精制剂
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
无
标段包信息
序
|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采办方式
|
1
|
DXBXSC06556DX/01
|
大榭石化聚丙烯项目乙烯脱硫、丙烯脱硫等精制剂
|
公开招标
|
公告信息
大榭石化聚丙烯项目乙烯脱硫、丙烯脱硫等精制剂
丙烯剂52立方,乙烯剂31.6立方
接到买方书面通知后75天
大榭石化聚丙烯项目指定地点
中海石油宁波大榭石化有限公司馏分油改扩建项目30万吨/年聚丙烯装置拟建于宁波市大榭开发区太平村厂区新征地内,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新建一套30万吨/年聚丙烯装置,并对部分罐区、循环水场、空压站等进行改造。
浙江省宁波市大榭开发区
企业自筹
100%
已落实
投标人的资格和业绩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2、投标人必须为货物制造商,不接受贸易商、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或等同)以及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或等同)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或等同)证书复印件。
4、投标人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8年~2020年)审计报告及相应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5、隶属同一集团内、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相互之间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制造商,本采办包只允许一家参加,否则相应申请人的申请文件均将被否决。
6、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近十年来(2010年1月1日以来)、应用于聚烯烃生产工艺上成功使用业绩,且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1)丙烯干燥剂、丙烯脱硫剂至少3套装置成功使用业绩;
(2)乙烯脱硫剂、乙烯干燥剂至少2套装置成功使用业绩;
(3)乙烯脱CO剂、乙烯脱CO2剂至少1套装置成功使用业绩。
(4)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业绩对应的技术协议或用户报告。
上述业绩均应附合同复印件,投标人所提交的销售合同至少须包含合同签署时间、项目名称、装置名称、货物名称、产品型号等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所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无法验证所在装置、货物名称、数量、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均视为无效业绩。如若伪造销售案例和其证明材料,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单位在本项目中的投标资格。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2、投标人必须为货物制造商,不接受贸易商、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或等同)以及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或等同)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或等同)证书复印件。
4、投标人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8年~2020年)审计报告及相应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5、隶属同一集团内、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相互之间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制造商,本采办包只允许一家参加,否则相应申请人的申请文件均将被否决。
6、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近十年来(2010年1月1日以来)、应用于聚烯烃生产工艺上成功使用业绩,且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1)丙烯干燥剂、丙烯脱硫剂至少3套装置成功使用业绩;
(2)乙烯脱硫剂、乙烯干燥剂至少2套装置成功使用业绩;
(3)乙烯脱CO剂、乙烯脱CO2剂至少1套装置成功使用业绩。
(4)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业绩对应的技术协议或用户报告。
上述业绩均应附合同复印件,投标人所提交的销售合同至少须包含合同签署时间、项目名称、装置名称、货物名称、产品型号等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所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无法验证所在装置、货物名称、数量、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均视为无效业绩。如若伪造销售案例和其证明材料,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单位在本项目中的投标资格。
否
2021-11-30 到 2021-12-06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https://buy.cnooc.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2000.0元
2021-12-21 00:00:00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2021-12-21 00:00:00
本项目开标将在线进行,投标人可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的虚拟开标大厅参加开标。
无
联系方式
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
宁波市大榭开发区纬二路
陈健
chenjian11@cnooc.com.cn
315812
15988654987
李小华
0574-56777881
汇款信息
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国家文化与金融合作示范区金街支行
9558830200999020548
标书费汇款后,扫描汇款底单上传。
发布媒介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附件1: 评标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