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ZY22-XA304-WZ13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庆油田分公司2022年-2024年6月采油用有机类液体除硫剂集中采购招标(定商定价)已由长庆油田分公司批准,资金来自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物资供应处(物资管理部)。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为定商定价采购招标,项目划分为1标包/段,本项目预计采购金额1500万元/年(含13%税),预估采购数量2000吨(以最终结算数量为准)。采油用有机类液体除硫剂在油田的主要用途为,对高含硫化氢区块的井筒、地面管线、设备中原油所含硫化氢进行脱除,实现高含硫化氢区块的安全生产,杜绝环境污染。
物资大类 |
物资中类 |
物资小类 |
物资品种及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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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码 |
名称 |
编码 |
名称 |
编码 |
名称 |
编码 |
名称 |
12 |
石油专用化工产品 |
1209 |
油气集输用化学剂 |
120915 |
硫化氢处理剂 |
12091501 |
油田用硫化氢处理剂 |
2.2交货地点:到达长长庆油田产能建设各二级单位计划上报要求交货地点,根据用户要求按照长庆油田产能建设各计划上报单位要求时间交货。
2.3招标结果有效期:中标结果有效期自自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评标结束按照授标原则确定拟中选供应商,中标价格为各中选供应商的投标价格。中标价格执行期间原则上不做调整,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或者市场价格发生大幅度变化时,由招标人与中选供应商商谈确定价格或重新启动招标。在有效期内集团公司若将招标物资纳入一级采购物资,则自集团公司集采结果下发之日起,终止此次招标结果,执行集团公司集中采购结果。
2.4技术标准及要求:满足国家相关规范, 1.产品质量标准必须符合Q/SYCQ 17018—2020 《采油用有机类液体除硫剂技术规范》要求。2.投标人能够按照用户的配伍性要求对相关技术参数进行调整,并能够根据用户要求提供现场技术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标的物的制造商。投标人必须提供在有效期限内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产品质量认可证书且认证产品须涵盖投标产品。
3.3投标人须提供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或应急管理部化学品登记中心出具的标的物有效化学品危险性分类报告(必须在应急管理部化学品登记中心http://www.nrcc.com.cn/可查询,否则视为无效)。其中,投标人出具的标的物有效化学品危险性分类报告鉴定结论为危险化学品的,须提供涵盖投标产品危化品安全生产许可证(须附查询网址及网站查询结果截屏彩色扫描件,若无网站查询系统须提供发证机关查询电话,许可证原件备查)。化学品危险性分类报告鉴定结论为危险化学品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若投标人委托运输,须提交第三方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原件扫描件及运输协议原件扫描件)。
3.4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无破产或资不抵债现象。
3.5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且投标人须财务状况良好,无破产或资不抵债现象。
3.6其他要求:
3.6.1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被处罚的投标人(复查合格的除外),投标将被否决。
3.6.2投标人所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技术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必须符合满足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项目报名及招标文件购买: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 2022 年04月21日至2022年04月26日严格按照下列两个步骤完成招标文件购买:
4.1.1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报名(无需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缴纳标书费购买费用,否则可能影响招标文件解锁及后续标书费发票开具进度),具体操作如下: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该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有关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4.1.2登录费用缴纳平台完成缴费及发票开具,具体操作如下:登录费用缴纳平台http://www2.cnpcbidding.com/#/wel/index(账号密码和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一致),进入平台后搜索参与项目名称按照要求完成缴费即可,操作问题请致电400-8800-114转电子招标平台。
4.2招标文件每套(共1包)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招标文件解锁: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操作(在线报名和自助购买文件)后,标书款到达指定账号的次日,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网上解锁,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发票开具:投标人支付标书费后,登录费用缴纳平台在商城个人中心进入订单列表,选择已缴纳的标书费订单,点击订单详情后可自行下载电子版普通发票。
4.5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需要使用U-key完成投标工作,所有首次参与中国石油招标项目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下载方法如下: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https://www.cnpcbidding.com“通知公告栏目”-“操作指南”-“电子招投标平台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即可下载“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zip”。
4.7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单位联系(咨询电话:4008800114)。
办理说明及办理网点详见附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电子版提交的投标方式,以网上电子版为准。不接受纸质版和U盘投标文件。
5.1.1网上电子版投标文件提交时间:建议于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报电子版投标文件;(考虑投标人众多,为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提交)。
5.1.2投标截至时间见6.1,投标截至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15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5.2.1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不接受其他形式);
5.2.2.投标保证金电汇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帐户单独汇出,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到达指定帐户。
5.2.3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投标人在费用缴纳平台(http://www2.cnpcbidding.com/#/wel/index)商城个人中心进入订单列表,逐级选择“已缴纳的标书费订单”-“订单详情”-“投标保证金递交详情”,即可获取保证金收款路径及电汇金额,成功缴纳保证金后,可通过订单页面进行查询缴纳状态。
6. 开标
6.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2年05月1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6.3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
6.4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机构;对网上操作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团队人员。
技术支持团队: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8800114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庆油田分公司物资供应处(物资管理部)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凤城二路35号
联系人:曹忠
电话:029-86594391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凤城五路与明光路十字东北角天朗经开中心二层
联系人:李鹏程 杨岚
电话:029-68934561
电子邮件:lipengcheng_nw@cnpc.com.cn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2022年04月21日
附件 | 招标公告.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