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兖矿煤化供销有限公司鲁南化工除氟剂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兖矿煤化供销有限公司,材料使用单位为兖矿鲁南化工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鲁南化工除氟剂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SNZB-MHGX-D20220-0230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为:兖矿鲁南化工有限公司净化水厂项目现场。
招标货物的范围:本次招标为兖矿煤化供销有限公司鲁南化工除氟剂公开招标,鲁南化工供水车间采购除氟剂4000吨,卖方提供满足产品质量要求的除氟剂的数量以最终签订的商务合同为准。质量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以技术规格书为准,投标报价包含货物的供货、验收、运输、装卸、试验、验收、税费(13%增值税)等所有费用。(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要求)。
招标涉及货物的名称、数量:
序号 |
物料描述 |
物料类别 |
单位 |
数量 |
1 |
除氟剂 |
氧化物 |
KG |
400000 |
项目合作方在为污水处理系统实施投加药剂后,水处理效果应根据环保的要求氟化物指标控制在1-3mg/L以下,且符合以下技术要求∶
序号 |
指标项目 |
单位 |
指标范围要求 |
吨水处理成本 |
1 |
出水氟化物浓度 |
mg/L |
≤3 |
≤1.0元 |
2 |
出水氟化物浓度 |
mg/L |
≤1 |
≤2.5元 |
3 |
污泥产生量(氟化物≤ 3) |
吨/天 |
≤33 |
|
4 |
污泥产生量(氟化物≤ 1) |
吨/天 |
≤40 |
项目合作方所提供污水系统处理过程中采用的各类药剂均应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每批产品均应提供产品合格证和分析化验结果报告单。每批水处理药剂进行试验,所得结果应符合氟化物浓度<3mg/L的排放要求(后排放标准将更改为<1mg/L,必须有处理至<1mg/L的能力,以便随时适应未来的排放要求)。
包装:项目合作方交付的产品包装符合国家标准中关于包装、储运标准的规 定及货物承运管理部门的规定。项目合作方提供的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 防腐蚀及防止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并回收包装,不得破损,货物出厂至运输目的地时必须完好,否则不予卸车。
交 货 期:接买受人通知。
交货地点:兖矿鲁南化工有限公司指定现场。
交货方式:运输车辆为汽车运输,运输过程中,防止雨淋,不得受潮和包装不得受污染。出卖人自行组织运输,落地交货。
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19-2021年)除氟剂的应用供货业绩,且不少于3份,并承诺使用过程中未发现质量问题。其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原件扫描件为准,投标文件如不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业绩表应注明供货范围、使用单位及联系方式、供货时间和运行时间等资料。招标人保留查验销售合同原件的权利。
三、电子平台注册
本项目通过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ykjtzb.com)进行电子化招标。有意参加并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尚未注册成为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正式用户的,须先登录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通过并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后方能参与招标活动。注册需携带资料请详见平台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含1000万元人民币),营业年限在3年以上(自注册之日起,到报名截止时间止的有效时间)。
(2)具有完善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三证合一的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3)投标人具有与此次采购货物相应的资质证件、专利证书等(按国家有关最新规定执行);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4)投标人应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售后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能够提供相应型号产品的第三方质检报告单。
4.2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5 因违规等原因,被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的,本项目不接受其投标。
4.6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本项目不接受其投标。
五、网上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成功注册成为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正式用户后,先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等扫描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460212806@qq.com)联系电话13465770360,经代理机构同意后方可按以下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从招标公司购买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
5.1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必须电汇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将电汇凭证通过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以附件形式上传至系统,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允许下载招标文件时,即视为招标文件己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5.2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信息务必保证:
(a)购买招标文件人必须是投标人。
(b)填写的保证金账户和账号信息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户的真实信息,此信息将作为收取及退回保证金时使用,由于投标人填写错误导致投标保证金不能及时收取及退回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得以个人名义电汇投标保证金。
(c)填写的投标联系人必须是本次开标仪式前与评标期间的正式联系人,所有的澄清将通知此联系人。
5.3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22年05月27日 09: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22年06月01日 18:00
5.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5招标代理机构将尽快按照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邮寄地址将购买招标文件的商业发票邮寄给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六、投标文件的制作与递交
6.1投标文件通过“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系统”制作生成,用CA数字认证证书生成并加密。
6.2投标文件制作与上传
(1)通过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时间在开标时间截止前均可上传(上传投标文件之前必须先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将电汇底单上传,否则无法上传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时间以服务器收到投标文件后返回的回执中的时间为准。(回执中的时间由时间戳服务器生成,与国家授时中心保持一致)。本项目允许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通过远程方式对投标文件进行开标解密。
(2)逾期上传或者未按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不予受理。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及开标方式
7.1开标时间:2022年06月17日 09:00(北京时间)
7.2开标地点: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网上开标大厅(http://www.ykjtzb.com)
7.3本项目采用全电子化招标,投标人代表须用CA数字认证证书锁现场或异地对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开启其开标一览表。
7.4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保持随时在线状态,否则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ygcgfw.com)、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ykjtzb.com)三个网站上同时发布。
九、收款单位信息
(1)标书费收款信息
公司账户:山东能源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济南舜耕支行
账 号:8112501012901080662
联行行号:302451037264
备 注:此账户仅接收标书费,发票为普票电子发票;汇款时务必在备注或留言写明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因缴错账户或未按要求备注信息造成投标延误,后果自负。
(2)CA办理及续费相关费用收款信息
详见:http://www.ykjtzb.com/cms/channel/5other2/index.htm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兖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山东能源化工分公司招标监督办公室。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兖矿煤化供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13793701708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能源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闵经理
手 机:13465770360
邮 箱:460212806@qq.com
山东能源招标有限公司
2022年0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