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交货期和地点:2022年12月30日、各买方企业指定地点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5.2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3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5.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5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其他资格要求:1.提供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或GB/T19001);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或GB/T24001)和通过OHSAS18001(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或SY/T6276 HSE管理体系评价认证或ISO45001:201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均在有效期内 2.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9年度审计报告(如果2019年未出报告,则追溯2018年报告),审计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这三个表需有审计单位印章,复印件上数据必须清晰可读),未满足的否决 3.自有FFS吹膜生产线≥1条,FFS重膜产能不低于2500吨/年,且书面承诺最低保证供货能力不少于2000吨/年。提供设备装备明细表(吹膜印刷压花折边同线、设备产地请在设备明细表备注说明)及设备图片、各设备铭牌图片或设备使用说明书技术参数页的复印件,未满足的否决。 4.业绩要求:2017年11月1日-2020年6月30日期间具有石油石化行业自动包装机生产线的FFS膜(卷膜)供货业绩(FFS重膜销售额需要满足1000万元(含)以上),投标商需提供业绩列表清单,并线下备妥相应的业绩发票与合同复印件以备抽查,未满足的否决。 5.保供要求:必须书面承诺保证使用单位小批量(1吨以内)送货需求,并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未满足的否决。 6.各中标供应商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须承诺1个月内申请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3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评价。如不同意承诺,请在商务偏离表中提出,如未提出则视为同意承诺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2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0年10月28日15:30时至2020年11月4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4.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或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1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在线上传至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存入U盘,用信封单独密封,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同递交至开标地点:南京市秦淮区龙蟠中路216号金城大厦A区6楼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南京招标中心招标大厅。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使用中国石化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制作完成后制作工具自动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的书面打印版本(纸质版投标文件首页加盖公司公章)。
16.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8日09:00时。
17.开标时间:2020年11月18日09:00时。
开标地点:南京市秦淮区龙蟠中路216号金城大厦A区6楼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南京招标中心招标大厅。接受 邮寄的投标文件。
1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
19.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0年11月18日09:00时前与孙筱联系,技术咨询请与毛晨歆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20.其他重要要求:1、框架协议执行基准价格计算方法为:所有入围供应商的有效报价中,去掉10%最高价和10%最低价后,剩余报价的平均值。投标商报价高于执行基准价的按照基准价执行;低于基准价的按照自己的报价执行。2、设置最高执行限价,以上期框架协议招标当月的框架协议执行价格为最高执行限价。高于最高执行限价的按照上期框架协议招标当月价格执行,低于上期框架协议当月价格的执行自己的报价。3、调价机制:若原材料上涨或下浮幅度在3%之内,则执行基准价格;若原材料上涨或下浮幅度≥3%,则按公式(执行价格=基准价格+价格调整幅度)进行调整。4、原材料价格取数于百川资讯网中国石化化工销售华东分公司公布的扬子石化产F401牌号挂牌价的算术平均值。 详见附件。
21.投标说明:(1)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并仔细阅读招标文件附件“其它”中的《CA特别说明》。 (2)本标为电子CA标,首次参加的投标人,请尽快向网站购买U-KEY,并下载标书制作软件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和编制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网站说明。 (3)购买标书请点击本招标公告网页最下方“我要投标”直接支付标书费,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标书一经售出,不予退还。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第一次招标已购买的投标人可免于支付重新招标的标书费,但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期内进入系统完成报方可直接下载标书。 (4)购买标书后如放弃投标,须购买标书后3日内发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声明》至招标联系人邮箱,请以中国石化EC平台登记的邮箱发送。未按规定提交《放弃投标声明》且不参与投标,导致影响中石化采购进度的,计入供应商诚信评价。 (5)费用支付问题请询400-819-8786或95388-5;购买U-KEY、招标文件下载以及系统网站网页等问题,请询400-819-8786。 (6)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的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对澄清内容有疑问的及时联系招标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对于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投标人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在接到澄清后第一时间向招标机构提出,以便及时处理。不提出的,视为同意投标截止时间。。
22.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