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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油呼和浩特石化CO助燃剂采购招标

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2020-05-28 10:52
 呼和浩特石化分公司第一联合车间-催化裂化装置CO助燃剂框架(代储代销)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SH-ZB-WZ-2020-1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呼和浩特石化分公司第一联合车间-催化裂化装置CO助燃剂框架(代储代销)采购项目已完成审批,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石化分公司,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背景概况和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物资为呼石化催化裂化装置用CO助燃剂,预计用量为25吨。投标报价以单价计,实际发货数量以采购计划为准,发货数量及时间由招标人(呼石化)根据生产需要通知。

2.2 合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1年12月31日。

2.3 供货期:分批送货,接到甲方通知后15日内;

2.4 送货地点:呼和浩特石化公司;

2.5 其他要求:①投标人要了解呼石化催化裂化装置的工艺技术和现场情况,方可参加投标;②中标后要与招标人(呼石化)签订技术协议;③在招标人认为需要时,投标人及时无偿提供现场技术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资质条件:①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且注册资金不小于3000万元;②投标人必须是能够提供企业所在地技术监督局备案的产品标准的生产企业;③投标人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供应商库内相应准入产品范围内的供应商,并在中石油物资采购交易系统中处于正常交易状态;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要具有近3年及以上(2017年以来)为中国石油、中国石化及中海油等大型企业炼油行业催化裂化装置CO助燃剂的供货业绩;

3.4 财务要求:无;

3.5其他要求:①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②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以及投标人的供应商资格没有被中石油冻结、中止、终止等情况。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潜在投标人于2020年 5月28 日至2020年6 月3日 17时00 分前(北京时间)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交易平台操作的技术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咨询本公告第九条指定的电子招标运维单位);②按本公告第九条规定的账号电汇购买招标文件款,不接受现金业务。

4.2 招标文件每套(不分标段)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如不满足开标条件需第二次报名时,请投标人务必自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报名,否则视为放弃投标,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 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电汇购买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文件的发售方式。潜在投标人须在本公告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在线报名和银行汇款,报名截止日前将电汇底单,收款、开票信息承诺书(格式详见公告附件1,请同时提供word版(无须签字盖章)及PDF版(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和确认后的投标人特别提示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mjz3313@163.com。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电汇款到达指定账号之后,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电子招标平台解锁,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4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供应商需要使用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供应商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对于2016年5月20日前已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供应商需要对原U-key进行灌章才能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进行投标,2016年5月20日以后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供应商,需要重新办理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U-key。为保证供应商U-key在新平台可用性,对于已办理U-key但无法辨别U-key能否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使用的供应商,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将提供查询服务。需要办理U-key或灌章业务的供应商,可自主选择到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或昆仑银行办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此次招标为全流程电子招标平台操作,潜在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

5.1本次投标采取电子招标平台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

5.1.1提交时间和方式:潜在投标人应在不迟于投标截止时间,将电子投标文件提交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到网速影响,请于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完成电子招标平台电子版投标文件的递交);

5.1.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平台拒收。

5.2 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本公告第九条规定的账号提交   3   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电汇,须填写汇款附言:“王乐11保证金”,缴纳方式为 银行汇款且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信息平台发布:

中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

电子交易平台(外网):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

电子交易平台(内网):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npc

本公告如有修改和补充也在以上网站同时公布。

七、开标

开标时间:  2020  年 7 月 3  日 8 时 45 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八、投标费用

中标人须交纳招标代理费,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石化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地  址:天津滨海新区大港油田创业三路      邮编:     300280        

联系人:     王乐                     邮箱:   wangle19@petrochina.com.cn  

电  话:      25911530                    手机:      18222634364      

账户名称: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天津油田支行

账    号:12001765001052508570

 

异议受理部门: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联系电话:022-25913109

投诉受理部门:呼和浩特石化公司企管法规处   联系电话:0471-3351587

意见与建议:  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联系电话:022-25977051

 

电子招标运维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电子投标技术咨询电话:4008800114语音导航“电子招标”

 

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 5 月 25 日  

附件 投标人特别提示.pdf 公告附件1-收款、开票信息承诺书.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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