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概况:宝鸡钢管公司-2020年12月研究院非金属管材傅里叶红外光谱仪设备需求计划。
2.3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姜谭路10号)。
2.5 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要求。
2.6最高限价:66.67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须为具备有效的三合一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证明,且经营范围涵盖本项目的生产商;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近三年(2018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本项目的供货业绩(附合同或对应发票原件扫描件)。
3.4.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说明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相关会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无资不抵债情况,企业没有处于被接管、破产或关、停、并、转状态。
3.5.投标人须提供与本次标底相类似产品(自评审当日起向前推算二年内)的有效检测报告(附检测报告原件扫描件)。
3.7信用要求: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附网站截图及查询网址)。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将于北京时间 2020年12月3日至 2020年12月7日,上午8 时至12 时,下午14 时至18 时在 宝鸡石油钢管有限责任公司生产保障服务中心采购部采购二室索取招标文件,或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放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人民币。
4.2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3潜在投标人须按要求将投标确认函回传15419218@qq.com。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 2020年12月24日 15时00 分(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宝鸡石油钢管有限责任公司生产保障服务中心采购部采购二室,方式为现场送达(或邮寄),投标人应按招投标法要求提交 壹万 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六、开标
开标时间: 2020年12月24日15时00 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宝鸡石油钢管有限责任公司生产保障服务中心采购部三楼会议室
邀请投标人可派代表出席开标。
7.1投标人中标后,中标人须与结算单位签订供货合同。
八、招标人及招标机构信息
地 址: 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姜谭路10号
联 系 人:张阿昱 邮政编码:721008
电 话: 0917-3398424
招标机构:宝鸡石油钢管有限责任公司生产保障服务中心采购部
地 址: 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姜谭路10号
电 话:13759740530 电子邮件:15419218@qq.com
投标报名费及投标保证金递交相关信息: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宝鸡宝石钢支行
账 户 名:宝鸡石油钢管有限责任公司生产保障服务中心
银行账号:61050162950000000055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附件 | 投标确认函 (2).xls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