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好友 我要招标首页 频道列表

广东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总硫分析仪/在线激光氧含量分析仪采购招标公告

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2021-01-13 10:56
 广东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辅助工程总硫分析仪/在线激光氧含量分析仪

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R-GD-2021-G-003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东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辅助工程总硫分析仪/在线激光氧含量分析仪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产品范围:辅助工程总硫分析仪/在线激光氧含量分析仪,一批;

2.2实施或交货地点:广东省揭阳市惠来县大南海工业园CPECC指定位置车板交货;

2.3交货期:2021年5月30日;

2.4技术要求:详见辅助工程总硫分析仪/在线激光氧含量分析仪技术文件(以下简称MR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仅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3.3 2017年至今在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中石油集团公司质量监督抽查和质量问题通报中(标的物)均未出现质量问题的供应商(复查合格的,可予以接受)。在最近三年(2017年至今)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事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黑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同一投标人失信分达到暂停投标资格或取消投标人资格的分值时,且在失信有效期内的,否决投标。

3.4 投标人需提供2017-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拒绝。

3.5 投标人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或相应国际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的ISO9001或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提供扫描件。(处于换证期的,应附说明文件)。

3.6 投标人自2010年1月1日以来,在国内外大型炼化项目(1000万吨炼油或80万吨乙烯及以上),同等或类似装置中同投标型号产品供货,并安全稳定运行3年以上的应用业绩至少3份;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包括买卖合同及技术协议扫描件,证明文件需包含关键页(包括首页、各方代表签署盖章页、签订时间页等),提供业绩表中应列出用户名单、工程项目名称、装置名称、使用数量、安装及投用时间、规格型号、用户和联系方式。合同复印件不清晰、不提供或与投标产品类型不一致均视为无效业绩。

3.7 投标人提供的防爆电子产品必须提供国家防爆电气产品检测机构颁发的防爆合格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认证机构必须为中国国家级的防爆认证机构 NEPSI、CQST 和 PCEC。防爆产品并具有强制性产品认证(CCC 认证)。

3.8 制造商应具有整台设备研发、生产和组装能力,不允许贴牌。投标人应提交主要的生产及检测设备清单,其质检人员、检验人员、焊接人员及其他特殊作业人员应持有国家相关机构颁发的资质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国外厂商接受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需持有制造商针对本次投标的书面唯一授权,代理商在当地依法登记注册时间距开标日满三年,需提供营业执照等注册登记有效证件扫描件,且距开标日三年内有同类产品不少于两年的销售业绩(提供证明其销售业绩的合同扫描件或用户证明,并由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否则将否决其投标;且制造商和其授权的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投标,否则其投标均将被否决,同一制造商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加本次投标,出现多家代理商代理同一制造商时均将被否决投标;国内厂商只接受制造商直接投标。

3.10 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产品的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CPA及对应的纸质样本复印件(原件备查),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投标产品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型式批准部分)范围。

3.11 投标人必须提交投标人诚信承诺书,承诺本次投标提供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有效、准确完整的,并随时接受资格审查,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将被取消中标和成交资格,并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3.12 投标人必须承诺本次投标提供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有效、准确完整的,并随时接受资格审查,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将被取消中标和成交资格,并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3.13 投标人须承诺按照《中国石油广东石化公司设备随机文件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执行,中标后与买方形成并签订《设备随机文件交付承诺书》(原件一式三份,买卖双方分别作为合同附件、同时与设备随机文件一并存档),及时提交相关技术文件和随机资料。同时承诺如中标后,移交设备随机文件时,一并提供《设备随机文件交付承诺书》2份(一份原件,一份复印件)。

3.14 投标人提供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未提交的或提交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

3.15 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发生因未履行合同、延期交货、产品质量问题原因导致被起诉而产生法律纠纷,投标人出具承诺说明,否则其投标被否决。

3.16 投标人是制造商的提供其技术权属的相关证明文件。属于自有专利技术的提供相关专利文件;属于非专利技术的提供能够证明其合法拥有该技术的文件;属于他人授权技术的提供合法有效的技术授权文件。

3.17 投标人承诺其提供的技术及设备没有、也不会侵犯第三方的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或者其他人拥有或控制的其他知识产权利益,如因此产生纠纷则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招标人的全部损失。

3.18 投标人须提供年生产能力及其证明文件(不限生产设备、生产人员等),以及截至投标时已承接所有项目生产订单(必须包含品名、数量和供货时间等信息)情况。对于已接工程量达到或者超过年生产能力的,否决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有效时间 2021年1月13日8:00至2021年1月19日16:00(北京时间)。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

4.3 请投标人按照以下顺序操作进行报名:

1)网上报名:登陆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点击左侧“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通过账号登录系统后,选择招标项目进行报名。

2)本项目不收取标书购置费,潜在投标人在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网上报名后将法人代表授权书和授权人联系方式(手机号、邮箱等信息)发送至招标机构指定邮箱,并请及时联系招标机构将投标人本项目的购买状态更改为“已付款”,潜在投标人可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单位联系。咨询电话:4008800114转3转6。

4.4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供应商需要使用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供应商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的操作指南)。对于2016年5月20日前已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供应商需要对原U-key进行灌章才能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进行投标,2016年5月20日以后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供应商,需要重新办理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U-key。为保证供应商U-key在新平台可用性,对于已办理U-key但无法辨别U-key能否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使用的供应商,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将提供查询服务。需要办理U-key或灌章业务的供应商,可自主选择到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或昆仑银行办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①递交时间:建议于2021年2月2日8:10(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报电子版投标文件;(考虑投标人众多,为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提交。)

②投标截止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0年2月2日8时10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鼓楼外大街28号

邮编:100120

联系人:周静

电话:010-58192234;

电子邮件:zhoujing8069@cnpc.com.cn, 抄送zhoujing8069@163.com

 

 

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采购招标中心(盖章)

2021年1月12日

 

附件
反对 0
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