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受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委托,对金陵分公司LEL分析仪所需LEL分析仪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210202-3809-1085-B1 2.项目内容:金陵分公司LEL分析仪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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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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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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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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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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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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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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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爆炸限检测仪\CH4/H2/C7H8/C8H8/C8H10/H2C=CHCH3 0-100%LEL 隔爆型 4-20mA+MODB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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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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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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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1-LEL分析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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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交货期和地点:2021年6月30日、金陵分公司仪表库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5.2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3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5.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5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文件真实:投标文件不存在弄虚作假,并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代理授权:1、必须取得制造商颁发的唯一代理授权证书。2、技术标书必须有制造商代表签字;且制造商必须出具对技术标书签字人的授权函。 3.有效资质认证证书:LEL分析仪制造商和系统集成商必须取得ISO9001认证,认证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4.1.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必须为成熟产品,LEL分析仪为原装进口,分析柜和预处理系统国内成套;近五年相同规格与型号的产品在国内的大型石化企业装置中的成功应用业绩不低于5项(5项是指5套装置或5个项目),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符合条件的相关业绩列表,并标明型号、用户名称、工程项目名称、合同号、相关联系人员及投用时间,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未提交符合要求的业绩证明或提供虚假业绩证明材料,视为无效投标。 5.安全事故及违约责任情况:近三年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违约。如产品制造商或投标商近三年在中石化范围内出现过停用、通报、降级等情况,也将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处理。(并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安全认证:现场仪表必须提供相关产品防爆安全等级认证,以及询价书和技术规格书规定的产品制造商必须取得认证。提供防爆证明文件及其它认证证明文件。 7.与相关标准、关键条款的偏离或违背,对装置运行有预期性危害的。 8.技术条款:1、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必须完全满足项目设计技术询价书和技术规格书的要求,其中“*”号和“必须”项为否决项。2、 投标人提出的偏离经招标人确认为无法满足技术条件的。3、 投标人必须提供正式选型样本,本次投标产品型号必须在所提供的正式选型样本中能一一体现。4、 测量原理必须为FTA法,精度及响应时间满足规格书要求。以上任意一项不满足,投标将被否决。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合格情况.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1年1月29日8:00时至2021年2月5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4.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或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1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在线上传至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存入U盘,用信封单独密封,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同递交至开标地点:南京市秦淮区龙蟠中路216号金城大厦A区6楼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南京招标中心招标大厅。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使用中国石化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制作完成后制作工具自动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的书面打印版本(纸质版投标文件首页加盖公司公章)。 16.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02月10日09:00时。 17.开标时间:2021年02月10日09:00时。 开标地点:南京市秦淮区龙蟠中路216号金城大厦A区6楼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南京招标中心招标大厅。不接受 邮寄的投标文件。 1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 19.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1年02月10日09:00时前与李庆帆联系,技术咨询请与徐彬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20.其他重要要求:无。 21.投标说明:(1)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并仔细阅读招标文件附件“其它”中的《CA特别说明》。 (2)本标为电子CA标,首次参加的投标人,请尽快向网站购买U-KEY,并下载标书制作软件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和编制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网站说明。 (3)购买标书请点击本招标公告网页最下方“我要投标”直接支付标书费,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标书一经售出,不予退还。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第一次招标已购买的投标人可免于支付重新招标的标书费(特殊情况除外),但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期内进入系统完成报方可直接下载标书。 (4)购买标书后如放弃投标,须购买标书后3日内发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声明》至招标联系人邮箱,请以中国石化EC平台登记的邮箱发送。未按规定提交《放弃投标声明》且不参与投标,导致影响中石化采购进度的,计入供应商诚信评价。 (5)费用支付问题请询400-819-8786或95388-5;购买U-KEY、招标文件下载以及系统网站网页等问题,请询400-819-8786。 (6)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澄清内容,因未及时查阅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有疑问最迟请在开标日3天前书面向招标中心提出。 (7)如果采用投标保函形式支付保证金,保函的受益人应为: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南京招标中心。。 22.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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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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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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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庆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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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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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5-86486186 (若电话未通请发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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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子 邮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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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zliqfan@sinope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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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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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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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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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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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981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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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子 邮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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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2021年1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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