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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出台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改革方案

宁夏生态环境厅2022-04-13 14:47

银川市近日出台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改革方案,明确2022年银川市实现排污权交易区域全覆盖,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改革在工业、农业、服务行业全覆盖。

依据方案,今年银川市将建立较为完善的排污权确权、排污权储备、排污权有偿使用、排污权转让、市场交易、监管执法等制度机制和政策体系,确保排污权各环节有人管、能操作、能管好。根据自治区“1+6+N”政策,银川市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细化制定措施和办法,内容涉及政府储备、出让排污权管理、排污权交易规则、排污权储备出让、有偿使用费管理等,全面盘活排污权无形资产。

按照要求,今年银川市各县(市)区政府、各园区管委会要对2021年12月1日前通过环评审批的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摸排,建立初始排污权、可交易排污权、政府储备排污权、新增排污权4本台账管理动态更新机制,为排污权改革工作科学决策、管理做好数据保障。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须在建设期内在全区统一的排污权交易平台上,通过市场交易方式购得新增排污权指标,并作为取得排污许可证的前置条件,未取得排污权购入凭证的项目,审批部门不得为其办理排污许可证。截至目前,银川市已启动排污权交易56笔,分别为一级市场交易47笔、二级市场交易9笔,共交易二氧化硫8.926吨、氮氧化物34.875吨、化学需氧量14.505吨、氨氮1.4508吨,成交总额65.938万元。

“我们将全面摸排符合排污权交易条件的单位,动员和引导有需求、有条件的企业进场交易,确保改革落地见效。”银川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银川市将进一步提高排污权一级市场储备量,通过加强对淘汰落后产能总量指标的收储、充分盘活和利用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产业结构调整和淘汰落后产能等契机,落实好排污权改革4项主要污染物指标的收储工作,对环评文件批准之日起5年内未开工建设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或停止建设放弃使用的排污权指标,及时纳入政府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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