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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部门: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三大战役”

中国化工报2022-11-18 17:10

 

日前,生态环境部等15部门联合印发《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要求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三个标志性战役。

 

近年来,通过制定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我国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但重点地区、重点领域大气污染问题仍然突出。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重污染天气、臭氧污染、柴油货车污染等突出问题为重点,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标志性战役。

 

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国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基本消除;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取得积极成效,臭氧浓度增长趋势得到有效遏制; 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水平显著提高,移动源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下降。

 

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战以钢铁、焦化、建材、有色、石化、化工、工业涂装等行业和居民取暖、柴油货车、秸秆焚烧等领域为重点,聚焦细颗粒物(PM2.5)污染,以秋冬季(10月—次年3月)为重点时段,根据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东北地区、天山北坡城市群等区域不同污染特征,提出针对性攻坚措施。

 

主要措施包括五项攻坚行动,一是大气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行动,推动产业结构和布局优化调整,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开展传统产业集群升级改造;二是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攻坚行动,持续推动区域钢铁产能压减和焦化行业转型升级,加快实施工业污染排放深度治理,强化居民生活和农业生产散煤、燃煤小锅炉和工业炉窑等分散低效燃煤治理;三是其他区域攻坚行动,在稳妥有序推进清洁取暖基础上,东北地区加快推进秸秆焚烧综合治理,天山北坡城市群全面提升重点行业污染治理水平,其他地区因地制宜制定攻坚任务措施;四是重污染天气联合应对行动,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能力建设,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强化应急减排措施清单化管理,加强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五是强化监管执法攻坚行动,严格日常监管执法,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监管执法,督促重污染应急减排责任落实。

 

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聚焦臭氧前体物VOCs 和氮氧化物,加快推进含VOCs原辅材料源头替代,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强化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及油品储运销VOCs 深度治理,加大锅炉、炉窑、移动源氮氧化物减排力度。以5-9月为重点时段,以臭氧污染较为突出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为国家臭氧污染防治攻坚的重点地区,珠三角地区、成渝地区、长江中游城市群及其他臭氧超标城市在国家指导下开展攻坚。

 

主要措施包括五项攻坚行动,一是含VOCs原辅材料源头替代行动,加快实施家具、汽车、工程机械等行业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开展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含VOCs原辅材料达标情况联合检查;二是VOCs污染治理达标行动,开展简易低效VOCs治理设施清理整顿,强化VOCs无组织排放整治,加强非正常工况废气排放管控,推进涉VOCs产业集群整治提升以及油品VOCs综合管控;三是氮氧化物污染治理提升行动,实施低效脱硝设施排查整治,推进燃煤锅炉以及钢铁、水泥、焦化等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工业锅炉和玻璃、铸造、石灰等行业炉窑提标改造;四是臭氧精准防控体系构建行动,开展臭氧生成机理、主要来源和传输规律的研究,强化科技支撑,完善VOCs排放、组分和环境浓度监测体系,着力提升臭氧污染预报水平,开展夏季臭氧污染区域联防联控;五是污染源监管能力提升行动,加强污染源监测监控,强化治理设施运维监管,围绕石化、化工、涂装、医药、包装印刷、钢铁、焦化、建材等重点行业开展臭氧污染防治精准监督帮扶。

 

柴油货车污染攻坚战以货运量较大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相关省(市)以及内蒙古自治区中西部城市为重点,推动运输结构调整和车船清洁化,加强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强化部门、区域协同防控。

主要措施包括五项攻坚行动,一是推进“公转铁”“公转水”行动,持续提升铁路干线货运能力,加快铁路专用线建设,精准补齐工矿企业、港口、物流园区铁路专用线短板;二是柴油货车清洁化行动,推动传统汽车清洁化和全面达标排放,加快推动汽车新能源化发展;三是非道路移动源综合治理行动,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发展,实施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第四阶段排放标准,强化排放监管,推动港口船舶绿色发展;四是重点用车企业强化监管行动,推进火电、钢铁、煤炭、焦化、有色、建材(含砂石骨料)等重点行业企业清洁运输,强化重点工矿企业移动源应急管控,建立用车大户清单和货车白名单,实现动态管理。五是柴油货车联合执法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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