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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开展液化石油气及二甲醚隐患排查

山西省应急管理厅2023-06-28 07:51

为深刻吸取银川市富洋烧烤店燃气爆炸事故教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指示要求和全国、全省安全防范工作紧急视频会议精神,山西省应急管理厅下发通知,决定立即在全省液化石油气及二甲醚生产企业和有关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不包含燃气经营企业)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坚决防范遏制危化品行业事故发生。

通知要求,各地要逐一排查液化石油气及二甲醚生产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重点检查液化石油气及二甲醚生产企业是否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依法依规组织生产,是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是否符合安全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企业是否加强销售环节的安全管理,是否存在对无资质的燃气经营企业和个人销售产品等方面。要对有关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进行隐患排查,重点检查经营许可范围有“甲烷(天然气、液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丙烷、丁烷、二甲醚”的有关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检查中发现其经营的“甲烷(天然气、液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丙烷、丁烷、二甲醚”作为燃料用途的,要依法注销其危化品经营许可范围,对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要依法移交住建等部门查处。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液化石油气及二甲醚生产企业和有关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日常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安全监管责任。要加强对取得危化品安全许可证企业的事中事后监管,严肃查处隐患排查行动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依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一律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依法暂扣或吊销安全许可证。要严厉打击液化石油气及二甲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特别是液化石油气及二甲醚生产企业和有关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违规销售行为,以及在液化石油气中违法违规掺混二甲醚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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