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好友 资讯中心首页 频道列表

5种情形下关闭退出!危化品企业安全整治和淘汰退出目录征求意见

中化新网2020-07-06 10:10
               7月3日,应急管理部网站公开征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整治和淘汰退出目录(2020年)(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2日。

  该目录分为关闭退出(5条)、停产整改(18条)、限期整改(15条)三类,用于对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进行评估。

  关闭退出的5种情形为:

  编制说明称,经评估属于关闭退出类的,依法暂扣安全许可证,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吊销安全许可证,提请属地人民政府予以关闭;

  属于停产整改类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或停用有关装置设施,经整改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吊销安全许可证,提请属地人民政府予以关闭;

  属于限期整改类的,责令限期改正,经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编制说明强调,根据评估结果将企业分为关闭退出类、停产整改类、限期整改类,并按照“一企一策”制定措施实施整治,通过一年时间,依法淘汰退出一批达不到安全生产要求的企业。

  同日,应急管理部还公布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淘汰落后技术装备目录(2020年第一批)(征求意见稿)》。

 

反对 0
举报 0
收藏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