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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化工园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中化新网2020-07-14 10:54
   7月3日,山东省化工专项行动和加快高耗能行业高质量发展工作专项小组办公室发布《山东省化工园区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简称《办法》),旨在优化化工产业布局,规范园区管理,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实现高质量发展。
 
  《办法》共分总则、规划建设、项目准入、信息化建设、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管理监督、附则等八章,总计35条内容。
 
  根据《办法》,园区总体发展规划应与所在设区市或县(市、区)国土空间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相符。园区应编制产业发展规划并严格执行,在中期评估后可进行适当调整,突出主导产业,完善产业链条,优化产业生态,实现集约高效、绿色循环发展。
 
  同时,园区实施化工投资项目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严格执行《山东省化工投资项目管理规定》,并建立入园项目评估制度。鼓励发展科技含量高、产出效益高、能源消耗低、污染物排放低、安全风险低的项目,严控限制类项目,严禁淘汰类项目,严格限制新建剧毒化学品项目。除涉及安全环保节能和公共基础设施类项目建设外,园区内原则上不得新上非化工项目,专业化工园区内不得新上与主导产业无关的项目。
 
  《办法》还提到,园区要大力推进智慧化工园区建设,利用信息化手段打造化工园区安全、环保、应急一体化管理体系,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和专业化管理水平;健全完善园区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机制,做好开展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封闭化管理、危险化学品存储、消防设施建设、管理机构配备、应急预案演练、安全培训等方面的工作,确保园区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见到实效;从污水处理、大气污染物排放、土壤污染防治、危险废物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等方面强化园区环境保护;加强对园区运行情况的考核,实施动态管理。
 
  专项工作组相关负责人表示,山东省化工专项行动办于去年10月开始,对全省已认定化工园区进行了深入调研,对标国际和国内先进园区,学习借鉴先进管理理念和办法,并广泛征求了省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市化工专项行动办、部分园区的意见,最终形成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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