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结果为: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019年度考核等级均为合格以上,其中江苏、上海、浙江、山东、江西、重庆、广东、北京等8个省(直辖市)考核等级为优秀。
根据考核结果,2018年、2019年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用水总量分别为6015.5亿立方米和6021.2亿立方米,全国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比2015年(按可比价计算)分别下降19.2%和23.8%,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5年(按可比价计算)分别下降20.6%和27.5%,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分别为0.554和0.559,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分别为83.1%和86.9%.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各项指标均完成年度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