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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建设项目环评名录发布

中国化工报2020-12-08 15:50
  中化新网讯 生态环境部近日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以下简称《名录》)。新的《名录》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名录》修订遵循了四个方面的原则。一是聚焦重点,对环境影响大的行业严格把关;二是科学合理,尽可能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相对应;三是宜简则简,对环境影响因子单一、环境治理措施成熟、环境风险可控的项目做适当简化调整;四是制度衔接,对可以通过排污许可登记监管的,名录中不再要求填报环评登记表。

  修订后的《名录》包括7条正文和55个一级行业、173个二级行业的表格。新《名录》一是明确了名录之外无环评的原则,提出“未作规定的建设项目,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同时将确有必要的新兴产业项目等明确了纳入环评的途径。二是对不涉及主体工程的改扩建项目的环评进一步作出界定,明确应按照改扩建的工程内容确定分类,解决执行中“就高不就低”问题。三是加强与排污许可制度衔接。农副食品加工、设备制造等可以通过排污许可登记管理的行业,以及环境影响很小的行业等不再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四是降低部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别。如脱硫脱硝环保工程等由报告表降为登记表,共有51个二级行业不同程度简化。五是新增5小类生态影响型行业纳入环评管理,主要包括人工造湖、二氧化碳地质封存、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矿山生态修复、海洋生态修复;收严大型海水养殖、涉及敏感区的油气开采等10个二级行业环评管理,适当提高环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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