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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同质量层次化学药品挂网价差不能超过1.8倍

新华网2021-04-26 16:50
 新华社石家庄4月26日电(记者巩志宏)记者从河北省医疗保障局了解到,河北对省级药品采购平台化学药品挂网工作进行规范,同一质量层次化学药品挂网价差一般不超过1.8倍。今年5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1643家企业、2510种药品将正式挂网,挂网药品价格平均降幅32.5%,预计年可节约采购费用90多亿元,可进一步减轻群众用药负担。

  “以往,一些同通用名挂网药品价格差距很大,有的达几倍甚至几十倍,部分医疗机构存在采购高价药品多、低价药品少的异常情况,导致药价虚高。”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赵新喜说,国家开展的药品集采工作极大降低药价,但目前河北落实的各级中选药品共185种,仅占河北省挂网药品的9.06%,降价的规模效应还没有充分显现。从源头解决同质量层次药品价差较大问题,必须科学合理规范挂网采购工作。

  参照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的规则,河北省要求,除了国家及省集中带量采购和国家医保谈判药品以外的其他药品,同一质量层次的化学药品,挂网最高价格和最低价格的差价一般不超过1.8倍。对于部分质量优、适应症不同、儿童专用等价格超过最低价1.8倍的药品,经专家论证后允许挂网。

  河北省要求,对已在省药采平台挂网的药品,医疗机构必须在平台以线上形式完成采购。对于临床必需或急需的未挂网药品,医疗机构可先行线下采购,并于7个工作日内在平台备案。对同通用名药品,各医疗机构要按先集采中选药品后非中选药品、先价格较低药品后价格较高药品的原则进行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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