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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大港石化31%离子膜液碱采购招标

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2020-01-17 11:25
 大港石化31%离子膜液碱公开招标
 

一、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石化分公司生产成本项目31%离子膜液碱框架采购已按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公用系统车间化学水处理装置树脂再生、三联合车间催化裂化烟气脱硫、四联合车间污水汽提装置脱氨氮、硫磺回收装置烟气碱洗等。

送货地点及现场送货条件:

公用系统车间化学水处理装置 100立方米储罐2具,罐车运输,送货次数约4次/周;

四联合污水汽提装置 31立方米储罐2具,罐车运输,送货次数约1次/月;

招标物资情况详见下表:

物资名称

规格

质量标准

数量

单位

备注

离子膜液碱

≥31%

GB 209-2006

合格品

1300吨

(预估量)

约2个月用量,具体采购数量以装置实际需求量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注册资金300万元以上。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生产许可证,许可经营范围:腐蚀品(氢氧化钠)。

本次招标接受经销商投标,所经销的产品不低于两家,具有经销授权。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以及投标人的供应商资格没有被中石油冻结、中止、终止等情况。

(2)业绩要求:

提供以投标人为主体的供货业绩,且无不良使用记录。

投标人须具有近两年(2018.1年至今)不低于1个的供货业绩,提供的业绩需附最终用户的供货合同,方为有效业绩。

业绩表中相关信息与供货合同一一对应,如为框架协议采购需提供每批次的采购订单或最终用户出具的实际用量证明;业绩表中应提供产品名称、品种、规格、数量、最终用户名称、联系人及电话,如提供不真实的业绩则否决投标。

(3)付款条件:

货款按月一票制结算,货到验收合格投标人出具增值税发票60日内支付货款。货款支付方式为承兑汇票。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投标者,请2020年 1 月 16 日至2020年 1 月 21 日,上午8:00 时至12:00时分,下午13:00时至17:00 时分,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石化分公司物资采购部318房间领取招标文件。

2、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料:

2.1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签字盖章);

2.2 投标确认函(签字盖章),投标人须在收到招标文件后5日内提交;

2.3 标书费交款凭证    收款、开票信息承诺书   投标人投标特别提示。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通过银行汇款转入大港石化公司财务处指定账户。售后不退,银行汇款时附言“大港石化××招标项目编号---标书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 2 月 18 日9:00,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石化分公司物资采购部318房间。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5天时,提交  2 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通过银行汇款转入大港石化公司财务处指定账户。银行汇款时附言“大港石化××招标项目编号---投标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上公布。

七、开标

开标时间:2020年 2 月 18 日9:00

开标地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石化分公司物资采购部318房间。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石化分公司

地    址:天津市大港油田三号院花园路东口

联 系 人:常真                       电    话:022-25968085

传    真: 022-25968085               邮    编: 300280

电子邮件: changz@petrochina.com.cn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天津市滨海支行

帐    号: 0302023009105935072

附件 6投标人投标特别提示.docx 7供应商信息卡.xls 3投标确认函.doc 4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doc 5收款、开票信息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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