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子邮件:lthuishou@mofcom.gov.cn;
2.传真:010-85093749;
3.信函:北京市东长安街2号商务部流通业发展司,邮编100731。
请在电子邮件主题、传真首页和信封上注明“《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报告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1年8月15日。
1.电子邮件:lthuishou@mofcom.gov.cn;
2.传真:010-85093749;
3.信函:北京市东长安街2号商务部流通业发展司,邮编10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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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1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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