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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青岛)有限公司埕项目压力容器采购招标

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2020-02-11 10:13
 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青岛)有限公司

埕海1-1平台EPC总包项目压力容器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POE-2020-HG-WZ-1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青岛)有限公司埕海1-1平台EPC总包项目压力容器采购项目已完成审批,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青岛)有限公司。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青岛)有限公司拟采购计量分离器橇、公用风储罐和仪表风储罐各一台用于埕海1-1平台EPC总包项目,交货地点为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连江路1号中国石油海工建造基地或招标人指定的场地.

2.2招标范围: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材质

标准

单位

数量

备注

1

计量分离器橇

卧式;处理能力:350m³/d(液),1050Sm³/d(气);壳直径(ID):0.8米;壳体长度:2.4米

Q345R+环氧树脂衬里

GB/T 150                   ASME B16.5

1

 

2

公用风储罐

立式; 有效容积15m³;壳直径(ID):2米;壳体高度:4.5米

Q235B+环氧树脂衬里

GB/T 150                   ASME B16.5

1

公用风储罐和仪表风储罐组橇供货

3

仪表风储罐

立式; 有效容积15m³;壳直径(ID):2米;壳体高度:4.5米

Q235B+环氧树脂衬里

GB/T 150                   ASME B16.5

1

 

拟采购设备/材料的技术参数发生变化并影响价格时,招标人有权与投标人进行价格谈判,采购订单价格以谈判后价格为准。

2.3交货时间:  公用风储罐和仪表风储罐的供货截止日不得晚于2020年07月20日,计量分离器橇的供货截止日不得晚于2020年09月01日;拟投标供应商应充分考虑生产工期及道路运输等因素,保证所需物资及时送达。  ;

2.4送货地点: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连江路1号中国石油海工建造基地或招标人指定的场地;

2.5技术要求:

 2.5.1压力容器的容量、压力、尺寸等参数应满足招标人要求。

2.5.2压力容器能够在海洋环境下连续工作,并取得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海洋石油作业安全办公室(COOOSO)认可的船级社(ABS,LIoyd's,DNV,CCS,BV)对设备整体的认证证书。

2.5.3设备(含配套设备及材料)需按照SETC、TSG21、GB/T 150、ASTM和ASME(均为最新版本)的要求进行设计、制造、认证和检验。投标人应委托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海洋石油作业安全办公室(COOOSO)认可的船级社(ABS,LIoyd's,DNV,CCS,BV)对设备整体进行检验并获得检验证书;

2.5.4其余具体参数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2.5.5技术协议:设备部分由中标人出具技术规格书,招标人审核无误后双方签署技术协议作为合同附件。投标人保证按照技术协议和招标人提供的技术规格书等相关技术要求执行供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次招标接受分支机构投标。分支机构要求:允许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参与投标,但必须得到总公司的授权,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投标时执行分支机构的资质、业绩、财务文件;

(3)资质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或经法人企业授权的分支机构)。投标人工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或等额外币(汇率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中国人民银行对外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准);投标人需具有压力容器的工厂认证证书(ASME认证、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有其一即可);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要求涵盖标的物);本次招标接受制造商或独家授权代理商(招标设备由投标人或授权人生产)投标;如中标人不是中石油入网企业,中标人应先办理准入,通过后签订采购合同;

(4)业绩要求:  投标人所投标的设备应为制造厂家的成熟产品,买方不接受新试制产品;

投标人应提供计量分离器橇在海洋环境条件下(海洋石油平台、钻井平台或其他海上平台、船舶)有至少两套设备的供货经验;

投标人应提供公用风储罐和仪表风储罐在海洋环境条件下(海洋石油平台、钻井平台或其他海上平台、船舶)组撬后至少两套撬的供货经验;

投标人需提供相应的书面材料(合同、调试验收报告(如果有)、使用方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如果有));

(5)财务要求:  投标人近两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有良好财务状况,提供2017年、2018年完整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

(6)其他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以及投标人的供应商资格没有被中石油冻结、中止、终止等情况。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职业道德,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关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近三年内无产品质量或产品供货方面的诉讼案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0 年 1 月 21 日至 2019  年  2 月  14  日17时00分,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manage.energyahead.com/pmsbid/ebid/base/login.html,采用线上或者线下报名方式确认报名。

线上报名的标书获取流程为: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未注册用户请先免费注册)—>查看最新招标项目—>报名—>报名截止日前线下支付标书费,将公告附件1《收款、开票信息承诺书》”“《投标人投标特别提示》” 及汇款凭证填写完整发送至项目负责人邮箱,并联系项目负责人>下载招标文件。

线下报名的标书获取流程:将公告附件1《收款、开票信息承诺书》”“《投标人投标特别提示》” 及汇款凭证填写完整发送至项目负责人邮箱,并联系项目负责人线下发售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按项目采用线下支付的方式发售:每套500元人民币(报名截止日前线下支付),售后不退,银行汇款时附言“(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标书费”,标书费汇款底单发至项目负责人邮箱 。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投标现场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2月25日上午 9:00,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山东省青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连江路1号中石油生产技术楼508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必须自企业基本账户提交 4 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为银行汇款且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银行汇款时附言“(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保证金”, 保证金汇款底单发至项目负责人邮箱。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信息平台发布:

6.1 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

6.2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manage.energyahead.com/pmsbid/ebid/base/login.html

本公告如有修改和补充也在以上网站同时公布。

七、开标

开标时间: 2020 年 2 月  25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山东省青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连江路1号中石油生产技术楼508会议室。

八、投标费用

中标人须交纳招标代理费,执行标准见招标文件。

九、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地  址:天津滨海新区大港油田创业三路     邮编:     300280       

联系人:     孙  龙                      邮箱:sg_sunlong@petrochina.com.cn

    手机:     15822630466    

账户名称: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天津油田支行

账    号:12001765001052508570

异议受理部门: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联系电话:022-25913109

意见与建议: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联系电话:022-25977051

电子招标运维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电子投标技术咨询电话:4008800114 转 3 转 6

 

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  年 2 月 10 日   

 

 

附件 03公告附件1-收款、开票信息承诺书1010(1).xls 青岛海工事业部 投标人特别提示.pdf 招标公告-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青岛)有限公司埕海1-1平台EPC总包项目压力容器采购.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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