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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联合发布《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1年版)》

中国化工报2021-11-16 17:15

11月15日,国家发改委等五部门联合发布《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1年版)》的通知,旨在指导各地科学有序做好高耗能行业节能降碳技术改造,有效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

2021版对炼油、煤制焦炭、煤制甲醇、煤制烯烃(乙烯和丙烯)、煤制乙二醇、烧碱、纯碱、电石、乙烯(石脑烃类)、对二甲苯、合成氨、黄磷、磷酸一铵、磷酸二铵等14个化工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并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通知》要求分类推动项目提效达标:

  通知还要求,依据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限期分批实施改造升级和淘汰:

通知提出,整合利用已有政策工具,通过阶梯电价、国家工业专项节能监察、环保监督执法等手段,加大节能降碳市场调节和督促落实力度。推动金融机构向节能减排效应显著的重点项目提供高质量金融服务,落实节能专用装备、技术改造、资源综合利用等税收优惠政策,加快企业改造升级步伐,提升行业整体能效水平。

通知特别强调,稳妥有序推动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切实避免“一刀切”管理和“运动式”减碳,确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和经济社会平稳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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