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是发挥保险机构参与风险评估和事故预防功能、利用市场机制和社会力量提高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防范能力的重要手段。近日,山东省应急管理厅、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国家规定的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都应投保安责险,有效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通知要求,矿山、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渔业生产等属于国家规定的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为全体从业人员投保安责险,除被依法关闭取缔、完全停止生产经营活动、注销解散外,不得退保或延迟续保。
安责险保险责任,要包括从业人员的人身伤亡、第三者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事故抢险救援、医疗救护、事故鉴定、法律诉讼等费用,其中从业人员及第三者的人身伤亡责任限额应不低于《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规定的标准。同时,鼓励其他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责险。安责险的保费由生产经营单位缴纳,不得以任何方式摊派给从业人员个人。
保险机构应在保险合同中明确事故预防服务的具体内容及频次,投保单位应积极配合保险机构开展事故预防服务。保险机构应加强对事故预防服务评估管理,确保服务质量和效果,有效降低投保单位安全风险,消除事故隐患。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有关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发现保险机构未按有关要求开展事故预防的,要及时予以纠正,拒不改正的,可以通报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其限期整改,构成违法违规的,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据介绍,省应急厅将牵头建立安责险信息管理平台,与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平台对接,实现信息共享、资源共用,依法加强对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投保情况监管,对保险机构事故预防服务开展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有关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将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投保情况纳入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对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未按规定投保安责险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各级保险监管部门要对不严格执行经报备的保险条款费率、低价恶性竞争等违规行为重点查处、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