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客服

在线客服

印尼将成立特别机构 负责供煤监管及税收

A-A+日期:2022-04-14来源:中国煤炭资源网    

4月13日,印尼能源部长阿里芬·塔斯里夫(Arifin Tasrif)表示,印尼政府将于今年6月份之前成立“特别机构”,以帮助监管对印尼国家电力公司(PLN)的煤炭供应,同时负责相关税费的收取。

由于国内矿商未能完成国内市场义务(DMO),今年1月份,印尼政府实行了煤炭出口禁令。印尼某高级内阁部长曾提议成立税收机构,并利用这一收入帮助印尼国家电力公司以市场价格买煤。

不过,之后印尼政府及议会委员会同意该电企继续按照国内市场义务规定,以70美元/吨的价格采购煤炭。同时印尼政府也加强了对矿商履行该义务的监管力度,以避免再次出现1月份的煤炭供应短缺。

“目前仍在就许多计划进行讨论,将指定几家大型矿商向印尼国家电力公司供煤,而之间的价差将通过收取的税费支付。”阿里芬表示。

阿里芬还表示,针对矿商征收的税费将取决于其经营规模以及其他标准,更多相关的实施细节仍在讨论中。

 

友情链接

免责声明:以上展示的产品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均由发布企业负责,中国石油和化工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同时我们郑重提醒各位买家和卖家,

交易时请认真核实对方身份,切勿随意打款或发货,谨防上当受骗。如发现虚假信息,及时向本网举报。

京ICP证061057号 京公网安备-110105011209 广告经营许可证:京海工商广字第03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