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银行巨头与气候乱局2022》研究报告发布,这是全球范围内对于金融机构化石能源融资情况最为综合全面的分析报告,已经连续发布13年。报告由7家关注能源融资的机构主笔,同时获得了500多家气候机构的认可和授权,今年撰写报告的机构包括雨林行动网络、银行监察组织“银行追踪”等关注气候变化的机构。
今年的报告指出,自《巴黎协定》签署以来,2016年-2021年,全球最大的60家银行对化石能源的融资达到4.6万亿美元,仅去年就为化石能源行业注资7420亿美元,其中,美国的投行仍然是最大资方。业内呼吁顶级银行,尽快停止对化石能源“金援”,否则将给全球气候行动带来更沉重的打击。
顶级投行应更重视气候行动
今年的报告对去年获得全球最大60家银行融资的化石能源进行了细分,其中,页岩油气开发获得621亿美元融资,主要资方为富国银行等北美银行;海上油气开采获得529亿美元融资,主要资方为花旗银行和摩根大通等美国银行;油砂开采获得233亿美元融资,较2020年骤增51%,主要资方为加拿大皇家银行、多伦多道明银行以及摩根大通;北极油气开采获得82亿美元融资,主要资方为摩根大通、日本三井住友集团以及意大利联合圣保罗银行;煤电行业获得440亿美元融资,煤炭开采获得174亿美元融资。
事实上,这60家顶级银行中,有44家都作出了到2050年实现零碳排放的承诺,但去年仍然为油气、煤炭领域扩张力度最大的100家公司提供了1459亿美元的融资,其中向卡塔尔能源公司提供了116亿美元,向沙特阿美提供了130亿美元,向埃克森美孚提供了100亿美元,这3家公司分别是全球上游油气扩张计划最多、第3多和第4多的公司,去年处于开发或油田评估中的产量为427亿桶油当量。
鉴于此,业内认为,顶级投行应该更加重视气候行动和环保减排,因为他们掌握着全球最强大的金融命脉,拥有评估资金流向的绝对权力。
报告建议,停止为化石能源行业扩张提供融资支持,并逐步减少对化石能源项目和企业的融资,同时金融机构应要求化石能源客户披露其在1.5摄氏度温控目标下的化石能源转型退出计划,并核算和披露自身碳排放,设定1.5摄氏度温控目标下的融资组合净零排放目标,包括短期、中期和长期目标。
“银行追踪”组织气候活动家MaaikeBeenes表示:“任何化石燃料项目的增加都意味着地球升温将更快速地接近1.5摄氏度,但这些银行仍然将大量资金投向东非原油管道、阿根廷页岩油气田、美加跨山输油管道等项目,支持这些化石能源项目和企业的进一步扩张。”
美加银行融资规模最大
总体来看,美国和加拿大的银行投向化石能源行业的资金最多。报告指出,去年,全球化石能源最大资方仍然来自美国。摩根大通、花旗银行、富国银行和美国银行稳坐4强,再加上进入前14名的摩根士丹利和高盛集团,这6家美国著名投行过去一年为化石能源提供的融资规模,在全部60家银行中占比达29%。
其中,摩根大通和富国银行去年甚至加大了对化石能源行业的融资,而摩根大通过去6年间一直是俄气的重要资方,仅去年一年就为该公司提供了11亿美元资金。
在为化石能源产业提供最多融资的12家银行中,加拿大的银行一直占据多个席位,耳熟能详的加拿大皇家银行、丰业银行和道明银行都位列其中。值得注意的是,这3家银行加上蒙特利尔银行和加拿大帝国商业银行,都在2020年至2021年间增加了化石能源融资。
日本是另一个有两家银行上榜的国家,三菱日联银行和瑞穗银行,投资额分别排在第6和第8位,而且都在去年增加了对化石能源的融资。巴克莱银行仍然是为化石能源提供融资最多的英国银行,排名第7,法国巴黎银行排名第11。
“这与美国政府去年宣称重回全球气候谈判桌并试图成为气候领袖的表态背道而驰。”雨林行动网络政策和研究经理Alison Kirsch表示,“过去6年,这些银行对化石能源的支持并未随着各国政府、科学家、民间机构的呼吁或施压出现明显下降。”
事实上,发达经济体一直是全球对化石能源资助最多的群体。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一份报告,煤炭、石油和天然气在2020年获得了高达5.9万亿美元的补贴,相当于每分钟1100万美元,美国、日本等5个国家的化石能源补贴占比达2/3,其中92%是隐性补贴,其形式主要是税收减免。
发达国家有责任在去化石能源资助方面树立先例,因为能源转型的一个前提是必须确保弱势经济体抛弃了化石燃料仍然有路可走,因此发达经济体应该是最早抛弃化石燃料的国家,并将更多资金转向可持续行业,同时帮助弱势经济体转型。
中资银行融资规模下降
报告称,去年有13家中资银行共为化石能源行业提供了1410亿美元的融资,占全部60家银行化石能源融资总额的19%,比例较2020年略有下降。
过去6年为化石能源行业提供融资支持最多的5家中资银行分别为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兴业银行,不过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去年对化石能源行业的融资已呈现下降趋势。
去年4月,中国在领导人气候峰会上提出将“严控煤电项目”,9月在联合国大会上作出“不再新建境外煤电项目”的承诺,并在10月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中明确指出,要严控煤电等高碳项目投资。
“以上一系列表态不断在给中资银行发出从化石能源撤资并转向可再生能源的明确信号。同时,在各国纷纷作出碳中和承诺、加大力度落实《巴黎协定》的趋势下,资助化石能源产业的金融机构在应对气候变化带来的转型风险方面的压力也将日益凸显。”亚洲气候行动者组织的王晓军表示,“金融业必须尽快转型,减少自身高碳资产占比,防范金融转型风险。我们期待在明年的研究报告中看到中资银行进一步‘向绿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