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中国氮肥工业协会、中国磷复肥工业协会、中国无机盐工业协会钾盐钾肥行业分会,以中国氮协发(2020)第028号文向各化肥企业下达了《关于联合开展“化肥打假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为加强化肥行业自律,净化化肥市场,保护农民和守法企业的正当权益,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受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委托,中国氮肥工业协会、中国磷复肥工业协会和中国无机盐工业协会钾盐钾肥行业分会决定联合开展“化肥打假工作”,协助各级市场监管及执法部门打击化肥行业掺杂使假、偷减养分、虚标含量、以次充好、偷换概念、商标侵权、虚假宣传等非法行为。请各化肥企业积极开展假冒伪劣化肥线索摸排与调查,并及时报给各行业协会。
《通知》要求,加强领导和打假队伍建设。各化肥企业要安排一名高管分管打假工作,成立打假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打假相关工作,并填写《化肥企业打假工作分管领导及联络员登记表》,于6月15日前报给各相关行业协会。
《通知》还要求,认真开展产品合规性自查工作。各化肥企业要加强对肥料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认真对照相关法规开展自查工作,确保自身产品质量、包装及宣传资料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通知》强调,要压实工作任务。各企业要制定打假工作计划,明确打假工作任务和分工,制定激励机制,组织营销人员和代理商收集假冒伪劣化肥线索,并安排人员跟进落实,追查制假窝点。线索采集和摸排要注意保密和工作人员人身安全。
《通知》还提出了做好提供线索工作的相关要求,一是假冒伪劣化肥产品线索举报材料应包含:问题产品发现地点(具体到门店或工厂),该产品的包装图片(正反面各一张,照片上建议保留拍摄地点和时间),该产品的照片或视频,销售该产品的门店照片或视频,该产品估计的数量,线索提供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假冒伪劣化肥产品线索信息登记表》;二是自即日起,各企业一旦发现假冒伪劣化肥产品线索,要及时落实,并及时向协会报告;三是报送方式:填写《假冒伪劣化肥产品线索信息登记表》,并附上产品相关图片、视频及相关资料以电子邮件发送至各相关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