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推进重大工程实施。加快实施“十四五”规划102项重大工程中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和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等生态环境领域重大工程项目,细化工程实施方案,推动扩大生态环境领域有效投资。
二是强化环评服务保障。印发《关于做好重大投资项目环评工作的通知》,提出了一批创新举措,形成一套政策工具包,指导地方生态环境部门持续深化环评“放管服”改革,切实依法做好重大投资项目环评保障,全力推动“十四五”规划重大工程、水利及交通等基础设施、煤炭保供、涉及补链强链的高技术产业等重大投资项目落地见效。
三是创新惠企纾困举措。针对部分发电企业受疫情影响造成煤质分析样品送检难、部分月份碳排放有关数据缺失、现场核查难等实际情况,优化调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部分管理要求。
四是优化环境监管方式。指导各地大力拓展非现场监管手段应用,夏季臭氧监督帮扶工作改为线上开展。深入摸排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在经济下行压力下环保方面所面临的困难和政策需求,助企纾困解难。
五是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推进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国家气候投融资重点项目库建设,提高资金对接项目精准度,加大生态环保项目金融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