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经信厅、发改委等近日印发关于《磷石膏无害化处理技术规程(试行)》(以下简称《技术规程》)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磷石膏综合治理,推行磷石膏无害化处理,从根本上消除磷石膏堆存安全环保风险。
《技术规程》提出,磷石膏经过水洗、中和、浮选、煅烧等各种工艺处理,使其满足综合利用相关标准要求并综合利用,或按照规定达到第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标准要求的过程。磷石膏经过无害化处理后,满足综合利用相关标准,应优先综合利用。磷石膏无害化处理工艺包括水洗工艺、中和工艺、浮选工艺、煅烧工艺、其他工艺5种。磷石膏无害化处理工艺的选择可根据不同处理指标要求,选用单一或组合无害化处理工艺,必要时无害化处理工艺流程中配套其他工艺或设施。
《技术规程》还对磷石膏贮存和填埋指标、环境及安全监测、环境保护、安全与职业健康等提出要求,磷石膏贮存、填埋时应建立堆场监测制度,制定监测方案,对污染物排放状况及对贮存、填埋场周边环境质量的影响开展自行监测,并公开监测结果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行如需要配套建设的安全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