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安全直接关系到我国居民健康,是我国整个大健康体系的核心。自古以来,我国医药行业就一直在发展,生物医药与人们的生活日渐密切。随着人类在生存发展的过程中不断出现疑难顽症,侧面推进医药业不断进行深入研究,催生新的生物制剂、药品。
随着《“十四五”生物经济发展规划》发布,对生物医药的需求和药品安全性提出更高的要求。同时,随着医疗消费水平的增长速度高于居民生活水平的增长速度。医药产品直面消费者,通过医院或医药商店转移到消费者手中。加强各类药品精准管理,提升各类药品用药水平,形成安全有效合规合范的药品管理体系。
近日,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用药安全管理提升合理用药水平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从降低用药错误风险、加强监测报告和分析、加强用药安全监管等三方面进一步加强用药安全管理,提升合理用药水平,保障医疗质量安全和人民健康权益。
在用药制度方面,《通知》要求,各层级医疗机构要健全并落实用药安全相关制度,实施药物处方开具、调配、给药、用药的全流程管理。与此同时,提高医药护技等人员的用药能力和防范用药错误的意识,多线并举完善用药制度系统。
值得一提的是,随着整个社会进入万物互联,大数据、信息化特点覆盖各行各业。在生物医药方面,大数据技术进一步发挥实力。《通知》提出,鼓励医疗机构运用信息化手段,对临床用药全过程进行智能化审核与管理,以此实现全天候、全时效安全监管。
不仅如此,《通知》在用药制度方面还明确,要建立高警示药品、易混淆药品管理制度,对高警示药品及多个规格、看似、听似的易混淆药品,分别存放并设置警示标识。通过不同标识、多指示性,进一步加强用药人员对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抗微生物药物、抗肿瘤药物、质子泵抑制剂、糖皮质激素、毒麻精放药品、中药注射剂等的使用管理,起到及时提醒用药人员的关键作用。
在药物监测方面,《通知》特提出,医疗机构要按照规定做好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报告,主动收集药品不良反应,按照“可疑就报”的原则,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相应信息,提高报告的数量和质量。
制度完善、监测跟上,相关监管力度也应随之变动。在用药安全监管方面,《通知》指出,医疗机构要加强对医师执业行为规范性的监督管理,确保其按照国家处方集、临床诊疗指南、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临床路径等,合理开具处方。医疗机构做到尽管、尽监,上层政府监管部门更应承担其相关责任,组织开展定期抽检、定期排查活动,形成从上到下的一体化监督、交互化监督模式。
正本清源是整顿行业、规范产业的有效途径。《通知》从行业制度源头提出要求,并实现从处方到用药一整个链条的全方位、多角度监管,加快推进药品安全管理体系建立,为医药行业加大动力,推进我国大健康产业深入发展、向好发展。
随着《通知》发布,多个省市跟上脚步,加大相关区域内医药行业整改力度,加快行业前进步伐。近日,河北省卫生健康委、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用药安全管理提升合理用药水平的通知》,强化用药安全制度落实、加强重点药品使用管理、保障重点人群用药安全等方面入手,降低用药错误风险,提高用药安全水平;要求医药机构加强监测报告和分析,积极应对药品不良反应、强化监测结果分析及处置,及时研判用药风险并反馈临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