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随着最后一家重氮化企业专家指导服务工作结束,内蒙古自治区高危细分领域安全风险专项整治圆满收官。
高危细分领域安全风险治理是危化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行动的重要内容。内蒙古自治区涉及硝酸 铵生产、硝化、氟化等高危细分领域企业共有44家,数量较多,自治区对此高度重视,制定专门工作方案,层层明确责任,扎实推进落实,确保全区高危细分领域生产安全。
推进过程中,按照自治区应急管理厅的统一部署,全区各级应急部门将整治工作与全区危化品“安全评估+执法+服务”工作深度融合,将高危细分领域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纳入安全评估范围,结合安全评估导则,对高危领域企业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评估。截至目前,共发现问题隐患817项,已完成整改812项,其余5项均为更换设备类,11月底前全部更换完毕。工作中还发现涉及其他隐患1270项,其中安全管理类270项、设备类288项、工艺类261项、电气仪表类256项、设计总图类112项、应急消防类83项。对安全评估和专项整治排查出的隐患,全部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立即整改。本次治理行动共行政罚款56.8万元。
通过多轮次排查和“安全评估+执法+服务”行动,进一步培养和强化了企业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提升自我排查整治风险隐患的能力。以高危细分领域重氮化专项为例,在11月3日召开的全国重氮化专家指导服务反馈视频会上,应急部通报了全国重氮化企业隐患排查情况。内蒙古自治区重氮化企业自查,每家企业发现隐患平均为42.3项,远高于全国23.1项的平均水平;国家专家指导服务,在同等尺度把握下,对内蒙古自治区指导服务发现问题隐患平均为每家31.2项,远低于全国42.8项的平均水平,该项工作得到了应急部的充分肯定。
目前,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已作出部署,要求各地认真总结高危细分领域安全风险治理的工作经验,认真分析研究发现的问题和不足,针对性制定改进和强化措施,确保高危细分领域生产企业持续稳定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