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冬季各项工作安全平稳,天津市应急管理局近期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全市危险化学品、化工、医药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天津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加强人员管理。企业安全管理相关人员必须到岗到位,非持证人员严禁进行特殊作业。强化人员培训,组织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关注从业人员的身体、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调整状态满足生产要求再上岗。
严格设备管理。全面开展各类装置、设备、设施、工具、安全监控系统、特种设备检修维保,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严禁使用。加强日常检查,及时更换老旧破损电气线路,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格物品堆垛规范,严禁火源旁摆放易燃物。
强化日常管理。做好周密计划,合理调整工序,加强现场管理,严禁超能力超强度生产。强化化学品消毒剂安全使用,在消毒作业过程中必须进行通风和火源管控,确保消杀安全。
管控外部风险。随时关注气象信息,深入研判冬季恶劣天气安全风险并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开工前全面开展作业条件确认检查,全面排查并及时整治隐患,确保作业环境和各项安全设备设施处于正常、安全、可靠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