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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盐资源化利用需加快推进

A-A+日期:2020-06-19来源:中国化工报    

   —化工危废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系列报道之五
 
  新修订审议通过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明确提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坚持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原则。目前化工废盐的问题比较突出,每年化工企业产生大量废盐无处安置。专家建议,我国应明确相关标准,推进废盐等危废的资源化利用。
 
  废盐处置成待解难题
 
  高盐废水处置是世界性难题,我国每年产生的此类废水超过3亿立方米。据2018年统计数据,我国废盐产生量超过2000万吨/年。
 
  现在国家对危险废物管理越来越严,山东、河北等地相继颁布了严格的高含盐废水排放标准以及零排放副产盐暂定为危废的规定。实现废盐及浓盐水的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是化工生产过程中急需解决的重要难题。
 
  目前,我国化工等行业产生的危废资源化利用力度不够。中国化工环保协会理事长周献慧告诉记者,据调研,我国危废进行焚烧或填埋处置的居多,而对减量化、资源化鼓励和支持的力度还不够。目前很多有明确去向且完全可以综合利用的废物,因为定为危废或被要求按危废管理,导致上下游产业脱节,无法综合利用,造成了资源浪费。
 
  技术落后制约多个行业
 
  目前,我国废盐利用处置技术研究基础薄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质量安全环保部副主任庄相宁表示,根据产品不同,废盐中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种类及含量、无机盐种类往往相差较大。因此,必须视具体情况,确定合理的废盐无害化利用方法。
 
  “焚烧法作为废盐无害化处理最彻底的一种方式,其装备良莠不齐、总体水平不高、运行费用高昂,同时还存在设备腐蚀、结垢的问题。如将处理后的废盐作为氯碱行业原料,离子膜法氯碱装置只能小比例添加;隔膜法氯碱装置则已经列入淘汰工艺目录。”庄相宁说道。
 
  中国农药工业协会顾问曹承宇也表示,目前,农药行业最大的问题是废盐(主要成分是氯化钠)的处理问题。几乎所有的化学农药生产过程都要产生废盐,目前没有很好的处理方法。大多数废盐被用作融雪剂、皮革加工以及染整行业,但用量有限。含盐废水焚烧后的废盐经过煅烧,氯化钠含量一般都在99%以上,最好的出路是用于电解生产烧碱、氯气和氢气。但目前的困难一是这些废盐中含有少量有机物,特别是含有机氮化合物,会对电解的离子膜造成损害并有可能产生爆炸事故,少量掺入电解食盐水可以用于隔膜法烧碱生产,但掺入量很少,而隔膜法烧碱又是氯碱行业淘汰的工艺技术;二是目前还没有出台副产盐的标准,没有标准就只能被当作危废处理;三是国家对盐的管理十分严格,农药企业不是制盐工厂,其副产品的销售将会比较困难。
 
  杂盐的处置同样是染料企业的一大难题。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院院长何旭斌表示,精细化工生产过程会产生部分杂盐,这部分杂盐成分复杂,难以有效分离或分离成本极高,主要采取填埋的方式进行处置。废盐填埋要求提高后,填埋成本大幅增加,在此背景下,废盐的非法处置事件可能会有所增加。要加强废盐监管,统一管理标准和执法尺度非常必要,否则会发生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不利于行业清洁生产。
 
  急需加快标准规范编制
 
  周献慧认为,要解决化工废盐的资源化利用和处置问题,首先要明确危废和副产品的界定原则。由于国家对危废与副产品界定的部门资质、操作程序、技术规范、管理要求等方面缺乏明确规定,不仅造成地方环保部门难以界定和操作,也容易给不法企业可乘之机。她建议相关部门加快推进石油和化工行业副产品及综合利用产品标准的制修订,明确有害物质限量要求和主要用途;规范副产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防范环境风险。
 
  庄相宁告诉记者,针对废盐处理处置,一是要优先解决无害化问题。根据企业治理进展情况广泛开展调研,综合考虑技术指标和治理成本,筛选出一批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技术。二是解决回收盐的定性问题。三是探索回收盐的资源化问题。目前,有些配套烧碱的化工企业已经积极探索通过电解装置处理高盐废水和回收工业盐,但对于没有配套烧碱装置的企业,盐的出路还是一个大问题,对此中国化工环保协会等正组织推动建立示范工程。四是加快制定相关标准和规范。组织起草相关技术规范和指南,筛选成功案例,加快完成废盐焚烧法处理技术规范的编制工作。
 
  记者了解到,受生态环境部固体司委托,中国石化联合会正在牵头组织开展化工废盐、废酸、废催化剂、废包装物环境管理指南的编制工作,对重点行业进行了调研,对产生环节,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技术,以及管理措施等,分别提出了要求。该指南将作为化工废盐环境管理的指导性文件。
 
  曹承宇建议,相关部门抓紧制定副产盐的标准,可依据产生量大、工艺不同的特点,制定标准;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积极性,快出台相关行业或团体标准,以便贮存、运输和再利用。此外,他建议工业管理部门对氯碱产业政策作微调,允许拥有烧碱生产的农药企业采用隔膜工艺生产烧碱,并适当扩大产能,以接受其他农药企业产生的副产盐。
 
  记者了解到,煤化工行业污废水“近零排放”项目中,杂盐无害化处置也是一大难题,如果按照危废处理要求进行处理,每吨需3000元以上,而且可进行处置的地方非常少。对此,中国煤炭加工利用协会组织编制了《煤化工副产工业硫酸钠》《煤化工副产工业氯化钠》两项团体标准,引导企业把煤化工高盐废水中的杂盐进行资源化、规范化、标准化、产品化综合利用。根据新团标,我国有多个煤化工项目生产出高品质的氯化钠、硫酸钠,完全可以满足工业用盐要求,并实现90%以上的杂盐资源化综合利用。(王献伟对本篇报道亦有贡献)
 
  (本系列报道到此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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