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各整改责任单位、督办单位要高度重视隐患整改工作,认真履行职责,落实整改责任。督办单位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和“三个必须”原则要求,及时督促协调解决隐患整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整改责任单位要认真履行隐患整改主体责任,周密部署隐患整改工作,确保挂牌隐患按时限要求、高质量整改到位。
《通知》同时强调,湖北省安委会办公室将适时调度各地各部门(单位)隐患整改进展情况,定期开展重大隐患整改情况专项督查,全程跟踪督办整改,适时进行情况通报。隐患整改完成情况纳入2020年安全生产目标考核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