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用薄膜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加强农膜监管,严厉打击非标地膜入市下田,促进农用薄膜科学使用回收,防治农田“白色污染”。
《通知》强调,各级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工业和信息化、生态环境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农用薄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要求,建立农膜管理协同推进机制,加强全链条监管,联合开展打击非标地膜“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依法查处生产销售非标地膜、不按规定回收废旧地膜等违法行为。
《通知》要求,聚焦生产、销售、使用、回收等关键环节,加大农用薄膜执法监管力度。一是严格源头生产监管。加强行业管理,引导生产企业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加大重点企业运行监测力度,加强地膜产品生产质量监管。二是加强市场质量监管。抓好地膜产品质量监督,对农资销售市场、网络销售平台的地膜产品进行质量检查,依法处 置销售非标地膜商户或平台。三是强化使用回收监管。引导农民、种植大户、农业生产经营者科学使用地膜,及时回收废旧地膜。加强农膜回收过程中环境污染防治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