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由生态环境部批准的《氮肥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钛白粉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炼焦化学工业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等3项涉化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开始正式实施。
据悉,此次正式实施的3项标准均为首次发布的技术规范类标准,主要提出了相关工业废弃物治理的工程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维护的技术要求,并规定了环境治理工程的污染物与污染负荷、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等项目。
其中,2项涉化废水治理技术规范特别提出,工业废水应优先考虑分级回用,提高废水重复利用率和循环利用率。《钛白粉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明确,将以回用水的水质要求确定废水处理工艺流程。《氮肥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规定,氮肥工业废水需分类收集、分质处理,以煤为原料的氮肥企业气化废水、脱硫工段产生的脱硫废液、变换等工段的工艺冷凝液宜单独收集进行预处理;以天然气为原料的合成氨企业,驰放气和合成放空气回收产生的含氨废水和含氨工艺冷凝液宜单独收集处理;硝酸铵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硝酸铵工艺冷凝液、尿素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艺冷凝液宜单独收集处理。
《炼焦化学工业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则提到,废气治理系统应配置完善的自动监测、报警和联锁控制系统,实现数据采集和处理、模拟量控制、顺序控制等过程智能化、数字化控制,并根据需要与生产工艺进行必要的联锁保护。